行车记录仪的使用方法:
1、开机关机:长按电源键可以实现行车记录仪的开机关机操作,连接充电器时,自动开机,车主断开充电器时,行车记录仪延迟5秒自动关机;
2、录像模式:行车记录仪在开机之后会自动进入录像状态,行车记录仪在录像时,按OK键停止,在使用时需要先插入内存卡;
3、拍照模式:行车记录仪开机之后,按模式控制键,选择拍照模式;按ОK键进行拍照;
4、预览模式:行车记录仪开机之后,按模式控制键进入预览模式,按上翻下翻键选择视频文件,通过OK键控制视频的播放或暂停,按模式键退出预览模式。
MODE键:按动可在录像、拍照、回放三种模式间切换。录像状态下,短按可以手动开启强制保存功能。
▶MENU键:设置选择键,按动可以进入设置页面。录像状态:短按可以开启或者关闭录音。
▶PWR:开机/关机键,开机状态下长按可关机。
▶向上键:向上选择,1/2/3/4倍变焦(放大)。
▶向下键:向下选择,4/3/2/1倍变焦(缩小)。
▶OK键:设置模式下为确定键。录像状态下,按动可以暂停录像或者开启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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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关闭屏幕:
点亮屏幕:行车记录仪屏保状态下,按任意按键可以点亮屏幕。
关闭屏幕:设置了屏保后,在设定的时间内不进行操作,即可自动关闭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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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屏录像:
屏幕未点亮时,左下角“录像指示灯”闪烁,表示正在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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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屏录像:
屏幕点亮时,屏幕左上角的红点闪烁,表示正在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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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和关闭录音:
在屏幕点亮且录像状态时,按“MENU”键可以开启/关闭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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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开始录像:
停止录像:屏幕点亮状态下,按一次“OK”键,可停止录像。
开启录像:停止录像后,再次按“OK”键即可开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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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回放/录像切换:
按“OK”键停止录像 → 按“MODE”键 → 可以在照相、回放、录像三个功能之间切换选择 → 按“OK”键确认当前选择功能。(注意左上角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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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强制保存:
自动保存:如果您设置了碰撞感应,碰撞或者急刹车达到一定强度,系统会自动保存此录像。
手动保存:屏幕点亮且录像的模式下,按下“MODE”键,屏幕右上角出现“钥匙”图标,接下来的录像会被强制保存。如果设置了循环录影,将强制保存当前这段录影,下一个循环将不再强制保存。
备注:强制保存的录像资料,系统不会自动删除,内存卡满之后,需要您手动删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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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和删除已有录像和照片:
回放:点亮屏幕 ,按“OK”键停止录像→ 按2次“MODE” 进入回放模式 → 用上下键(选择文件) → “OK”(播放文件) → 再次按“OK”可以停止播放。
删除:在回放模式中,按“MENU”键,可以进行删除。(会提醒您选择删除当前文件或者全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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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停车监控:
屏幕点亮状态下 → 按“OK”暂停录像 → 按动 “MENU”键选择录像设置 → 向下选择“停车监控” → 按“OK”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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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设置界面:
在拍照界面时,点击“MENU”键可以在相片设置和行车记录仪设置之间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