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于今后的住宅开发审批,增加一项配套车位内容,至少要求开发的房屋数量与车位之比达到1:1·3以上。
二是在主城区扩建立体停车场,让小车上楼房。
三是进一步挖掘马路停车潜力,规范马路停车,增加泊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