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红星资本局获悉,此前登上微博热搜的某考勤作弊APP创始人获刑案,二审做出改判,被告人张某杰刑期改为有期徒刑四年。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杰成立公司,开发并推广一款名为“大牛助手”的APP,帮助用户在“钉钉”上打卡作弊,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帮10万人打卡作弊,一审获刑五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某杰,男,1987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9年5月31日被羁押,同年7月4日被逮捕。
据张某杰供述,其在2017年成立了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牛科技)并担任CEO,公司主要开发手机应用软件并提供有偿使用服务。公司开发的软件“大牛助手”APP,通过购买深圳罗盒科技有限公司虚拟程序APP的使用权,对该APP的界面进行优化并添加充值接口,然后上线运行。
到2019年,得牛科技已经有22人,包含开发、UI、产品、测试和客服人员,公司通过大牛助手APP一共赚了四五百万元。
大牛助手APP的新注册用户有12小时免费试用时间,包月会员是每月25元,年费会员是每年89元,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充值。
据阿里巴巴方面初步统计,一年间共有46973个买家通过支付宝购买大牛助手APP的服务,得牛科技获利多达2627713元。其中,匹配钉钉软件打卡异常的买家用户有7675个,涉及这些用户购买服务的会员费575497元。
这款“外挂”软件是如何破坏钉钉系统功能,并以此牟利收费的?据张某杰的供述,大牛助手APP在不改变其他APP源代码的情况下,通过虚拟位置信息、Wi-Fi信息和照片信息,对其他APP该类信息进行修改。当用户使用其他APP不想暴露自己的位置信息时,大牛助手APP就对用户的位置进行遮蔽;当用户想要修改自己位置信息时,大牛助手APP可以进行修改,修改时打开大牛助手APP,将需要改变定位信息的APP添加到列表中,点击模拟定位功能,然后在地图上选择需要修改的位置即可。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杰自2017年至2019年间运营得牛科技,开发并推广大牛助手APP10万余人次,用于对阿里巴巴开发的钉钉系统处理、传输的地理位置数据进行未授权的干扰,破坏钉钉系统获取用户真实地理位置的功能。经鉴定,大牛助手APP为破坏性程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杰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
2021年4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杰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二审为何减轻量刑?取消“破坏性程序”认定
11月10日,张某杰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李扬对红星资本局介绍,二审中,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大牛助手APP不属于“破坏性程序”,但张某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据此改判,张某刑期改为有期徒刑四年。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个罪名一共有三种形态(注:第一种类型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第二种类型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第三种类型是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它是破坏性程序,二审法院虽然否定了这个鉴定属性,但被告人的行为依然符合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所以罪名没有变,量刑减轻了。”
李扬表示,五年以上量刑一般适用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目前量刑减至四年,是对该案件情节的重新审定。
李扬对红星资本局说,其当事人称大牛助手APP的核心技术,也就是虚拟定位的功能,是经过正常申报备案的,并且核心技术也不是自己开发的,也有其他软件使用。“从朴素的观念来看,这无非是一个技术怎么运用的问题。那么对技术平台的开发者来说,他到底有没有能力约束、控制实际使用人的使用目的,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其实这个案件从标的额、罪名来看,都是很普通的案件。那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广泛的关注?在和当事人的讨论中,我们认为,技术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可能在法律上有一个比较模糊的边界。”李扬表示。
“网友讨论主要是从技术无罪的角度。但是我觉得,法官考虑的更多的是它产生的后果。”李扬认为,该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传递了法院对技术监管的信号。
“我们二审为当事人做的是无罪辩护,认为未必要使用刑法手段去评价他,但从事后反思,法院判决对互联网企业、软件开发企业来说,如何做好技术合规、确定不会触犯到法律底线,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是一个社会性的大话题。”李扬表示,接受终审结果,尊重法院权威。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谢雨桐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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