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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公司简介 1
第二章:企业文化 1
第三章:员工守则 1
第四章: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5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8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9
第七章:出差管理制度 13
第八章: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 17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28
第二章 企业文化
第三章 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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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遵法规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做违法违纪之事。学习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第二条 爱集体
一、关心集体、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应有“司兴我荣,司衰我耻”的思想。
二、牢固树立“超越优秀、拒绝平庸”的企业精神。
三、树立公司员工一家人的观念,敢于同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坏人坏事做斗争。
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五、不得假借职权,营私舞弊,不得以公司名义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六、同事间团结协作,互勉互进,不搞帮派主义,不做侮辱或诽谤他人等有损团结之事。
第三条 听指挥
一、恪尽职守,服从领导,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上级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务上级,部门服从公司,保证工作效率和指挥系统的畅通。
第四条 严纪律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
二、不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斗殴或聊天闲谈,更不能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三、严禁用公司电话私聊。
四、严禁私拿或损坏公物,爱护公司一切财产,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五、不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七、工作期间不办私事。
八、工作时间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待批准后始得离开,如会客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九、严禁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严禁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十、未经本部门主管允许,不得带领他人进入车间。
第五条 讲礼貌
一、习惯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不客气”、“再见”等礼貌用语。
二、严禁粗言粗语,严禁有不雅行为、动作,严禁与来客争吵,做到热情服务。
三、接听电话要让对方先挂线,与领导通电话要先让领导挂线,接打电话声调要温和,使用礼貌用语。
四、自尊并尊重他人,尊重上级。礼貌对待同事、客户和供应商。
五、与客人或领导相遇时,要主动相让;与客人或领导同行时,应让客人或领导先行。
六、不恶意污辱他人,不给他人起或叫他人绰号,不揭他人短处,不嘲笑他人。
第六条 重仪表
一、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女员工不得穿过于暴露服装、不浓妆艳抹,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和染彩发。
二、保持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举止得体,语言规范,文明礼貌。
第七条 讲卫生
一、保持工作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清洁、卫生。
二、不在公司范围内及公共场所乱丢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废弃物及垃圾应放在指定地点。
三、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常剪指甲,无汗味、异味。
第八条 守机密
一、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人员谈论本公司的机密事务。
二、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等,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手乱放,不得随意带出公司,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生产工艺、产品价格及合作单位)。违者按公司奖罚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保廉洁
一、不贪污、不受贿、不侵占公物,不以权谋私。
二、馈赠物品要如数上交公司办公室。
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正气。
第十条 保安全
一、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机器设备。
三、非本职人员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车间、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
四、不得将贵重物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或集休宿舍内,出现失窃,后果自负。
五、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第四章 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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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员工招聘原则
公司聘用员工,以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为方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推荐、自我推荐等多种形式招贤纳士。
第二条 报到手续
一、经正式录用的员工一律要向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交纳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专业专长技能证明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职时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正式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条 员工录用
一、试用期
(1) 公司正式录用的新员工都需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
(2) 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综合办公室负责培训公司企业文化、
(3) 工作要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培训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安全消防知识等,培训期满方可安排试用岗位。
(4) 在培训期间,如果所在试用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公室认为员工的各方面能力达不到公司的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有权停止试用。
(5) 试用期间,综合办公室及用人部门、相关部门会对员工是否胜任其职务进行评估。工作表现出色而受到奖励,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达到岗位要求,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6) 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根据从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岗位调动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
(7) 公司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决定是否转正、延长试用(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或不予录用。
二、转正
试用期满的员工,填写个人转正申请表,在考核合格后,由所在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议,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并备案存档。
第四条 员工离职
一、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自认不适合其职务或志趣不合者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报综合办公室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二、正式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三、离职手续办理:
(1) 员工离职要填写《离职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2) 辞退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退工申请表》,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由综合办公室通知其员工办理手续。
(3) 办理离职交接时必须按照《离职交接单》上的内容一一进行交接,经各个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接办理完毕。交接单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存档。
(4) 办好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公室监督,离职人员收拾个人物品。任何离职员工都无权在其原工作时所用的电脑上复制、删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5) 无论任何情况下离职,应无条件向公司转交与公司业务有关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载体。
(6) 离职员工薪金的发放日期与公司所有员工一样于发薪日内发放。
(7) 若离职员工未能按交接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或未经审核擅自离职,公司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并扣留薪金直至全部交接完毕为止,并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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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权利
(1) 参与公司内部竞争上岗,利用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的员工晋升渠道,发展与升职的权利。
(2) 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 享受工资和相关规定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4)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教育的权利。
(5) 对违法违纪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7) 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员工义务
(1) 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义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3) 维护公司利益、形象和荣誉的义务。
(4) 保守公司机密(秘密)的义务。
(5) 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6) 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生产的义务。
(7) 听从指挥,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员工
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定每个员工出勤率及应得薪酬的重要依据,考勤的公正与否,将直接影响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正式工、试用工及临时工),特殊员工不计考勤,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6天,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调休和补休。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由各部门考勤记录于当月底汇总后递交综合办公室。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每个员工的考勤情况,年末计入考勤档案,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依据。
二、请假、调休和加班
第八条 依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公休假日
(若有变更,预先通知)因业务需要可安排照常上班,按加班计算或安排补休和调休。
(1) 公休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
(2) 其它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九条 公休假日内工资全额发放。
第十条 员工请假的分类
1.事假:因个人私事必须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事假期间按照日工资额扣发。
2.病假:员工因病需住院治疗及时向公司请假,康复上班时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公司不予认可(原则上一月内三天病假)。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假7天,婚假工资照付。
4.产假:女员工正常生育时,可请假3个月,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假3天,丧假工资照付。
6.工伤: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者,按照医院诊断证明,由公司确认,可带薪休息。
第十一条 请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2—3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按工作权限逐级批准。请假人员都须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员工月请假总天数超过10天(不含10天)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一半;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上班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的。
(4) 员工请假届满,办理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岗的。
第十四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公司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
第十五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暂交其他员工办理,并在请假单中注明。
第十六条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者,需书面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月末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审核无误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加班薪酬。
第三章 迟到、早退、离岗、旷工
第十七条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到、签退
(1)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凡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罚款10元;当月超过三人次后,视为事假一天。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6次,记作旷工一日;
(3)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4) 员工旷工半日,扣除一日工资,旷工一日,扣除两日工资,并参照公司内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考勤员50元;
第十八条 所有员工需到公司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且返回公司后一日内补办相关手续。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章 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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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试用期员工及特聘人员。
一、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一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并按一下权限审批:
(1) 各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及集团机关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2) 各子公司、项目部其他人员出差,按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各子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审批。
第二条 员工出差限时、人数、乘用交通工具等事项由派遣领导予以审定。几人协同出差时,由主办业务部门人员负责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三条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属实后批准追加差旅费额度。
二、出差费用标准
第四条 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费(乘坐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费用,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费、出租车费等)。
(2)油料费、高速公路费(自带车辆费用)。
(3)食宿费(住宿、用餐)。
(4)公杂费(电话、传真、复印、邮递、汇款等杂费)。
第五条 公司员工出差按一下标准报销费用
(1)集团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按A类标准报销费用;
(2)其他员工按B类报销费用,且按照地区标准,享受出差误餐补助,出差费用控制标准为:
类别
火车
飞机
食宿
备注
A类
硬卧
经济舱
580元/日/人
入住三星级以下(含)饭店、标准间(同性人员两人一间)
B类
硬卧
经济舱
食宿标准及出差补贴详见第五条(3)
1、入住三星级(含)以下饭店、标准间;
2、同性员工按两人一间标准间住宿;
3、视工作紧急程度,选择确定交工工具;
4、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席;
(3)按B类标准出差者,食宿费因出差地点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报销。
类别
出差地点
住宿标准
误餐补贴标准
甲类地区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城市
380元/日/人(双人间)
300元/日/人(单人间)
80元/日/人
乙类地区
省会城市
260元/日/人(双人间)
220元/日/人(单人间)
60元/日/人
丙类地区
地市级及以下
180元/日/人(双人间)
130元/日/人(单人间)
50元/日/人
第六条 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低职人员,食宿随高职人员。
第七条 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第八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由公司统一购买航空意外伤害险。
三、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 出差费用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如实报销,超标自负;费用按业务单位列支。
第十条 出差人凭《出差申请审批单》、《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一条 出差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差旅费用要同时持有领导审批的《出差申请审批单》(并据实填写好“出差行程表”)以及出差发票,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需将《出差申请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必备凭证,以利于专项核算、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 因陪同公司专家、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 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对外招待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外出差,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十五条 参加本地区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要认真填写出差行程表,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章 公司内部奖惩条例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调动员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对于工作突出、表现积极、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进行奖励;对发生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及时予以惩处,使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有序地高效推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奖惩原则是奖惩有据、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一、对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领导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并优先使用与提升,对德才兼备者给予被破格提升。
二、在本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的优秀员工,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给予升职或升级奖励。具体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岗位内晋升、层级内晋升和跨层级晋升。
三、岗位内晋升是指普通员工晋升条件主要为任职年限和绩效考核。原则上同一岗位不同级别的最低任职年限为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平均分数为95分以上。
四、层级内晋升条件为担任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绩效考核连续两年平均分不低于95分,符合晋升考核,通过公司领导班子的研究评估。
五、跨层级晋升条件主要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管理者,最低任职年限为五年,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不低于95分;本部门负责人推荐或主(分)管领导提名,符合晋升考核,通过公司领导班子的研究评估。
第二条 奖励内部股份
一、公司每年度提取公司年度净利润的 %作为奖励,以内部股份的方式奖励员工,奖励资金额度由公司建立内部员工个人账户,公司代为保存,不予发放和支取。
二、公司累计连续实现净利润 年后,由公司和员工代表共同选定会计事务所,对公司整理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员工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额度转化为股权,全员参股以达到共同管理企业之目的。
三、员工参股后的第二年即可享受股权分红,员工可自由选择现金分红和增加股份两种分配方式。
第三条 物质奖励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等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予以通报嘉奖并奖励人民币100元:
(1) 工作上积极主动,热情待人,有具体事迹者;
(2) 调节重大纠纷有功,能成为表率者;
(3) 工作态度认真,获得领导和同事赞许者;
(4) 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共利益,有事实证明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记小功并奖励人民币200元:
(1) 某方面表现突出,成为公司楷模者;
(2) 检举舞弊、违纪或危害公司权益者;
(3) 对公司发展规划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提议改进工作方法或其它制度上的有关事项经确认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4) 节省资源,爱护公物有显著效果者;
(5) 防止盗窃得力者;
(6) 其他类似功绩者;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记大功并奖励人民币500元:
(1) 遇意外事件或灾变,积极正确的操作,从而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及保护同事安全,表现突出者;
(2) 对公司有较大贡献,因而提高公司声誉者;
(3) 工作上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4) 其他类似功绩者;
四、上述奖励经调查属实,报总经理签署后,根据实际情况及贡献大小决定授予何种奖励,并记录人事档案做为晋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处分种类
一、警告处分:用于员工第一次触犯轻微过失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记过:用于已有过警告处分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不太严重的,书面形式确认,并扣除该员工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
三、降职降级:用于犯重大过失及曾受到两次警告、一次记小过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该员工工资500元-1000元人民币;
四、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所犯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工作表现欠佳,公司有权扣除当月工资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以上处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由总管理部公布备案。
第五条 处罚准则
一、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警告处分:
(1)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
(2) 当月旷工达一天者;
(3) 工作当中出现一般失误的;
(4) 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以及公司其它规定中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记过处分并处罚款:
(1) 旷工时间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不含三天);
(2)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者;
(3) 发现公司财产受损、隐瞒、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者;
(4) 了解其他员工有严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5) 违反公司员工守则的规定,对公司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
(6) 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又不及时与上级沟通,从而造成工作延误,让公司蒙受损失的;
(7) 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他行为。
三、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降职降级处分:
(1) 未经允许将公司财物擅自带离公司的;
(2) 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不与同事协作者;
(3) 当年年度累计3次警告处分者;
(4) 向他人透露或探询他人薪金,在公司内引起不必要的争端的;
(5) 挑拨公司是非,影响同事团结者;
(6) 在厂区、办公室区、生产车间酗酒、打架斗殴者;
(7) 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他行为;
四、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 当年年度累计四次以上警告处分或三次小过或两次记大过处分者;
(1) 连续或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商业资料或其他同事财物者;
(3) 违反《保密制度》的规定,窃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4)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私吃回扣,索贿、受贿者;
(5) 触犯国家法律而被扣留或判刑的;
(6) 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公司财务状况者;
(7) 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的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
9) 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
10) 患有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入职时故意隐瞒不报者;
11) 顶撞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工作分配或消极怠工者;
12) 私自扣压、开拆、毁坏公司文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3)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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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各车间、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
部责任。总经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消防队伍。
(6)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生产副总消防安全责任
生产副总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和组织落实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 组织实施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在公司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 发生火灾及时报案,现场组织发挥人员的疏散和灭火救灾工作。事后协助消防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8) 公司总经理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责任
车间主任室本车间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以下消防安
全责任:
(1) 落实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 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顺畅。
(4) 保障防火栓、灭火器完好有效,并将灭火器材的使用及保障落实到个人。
(5) 切实做好易燃易爆设备、电器及线缆的防火工作,对重点部位实行三班不间断监控。
(6) 发生火灾时车间主任应紧急疏散职工,及时向公司报告火情,积极带领和组织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员灭火救灾。
(7) 其他车间有火情时,应服从公司统一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员到达规定的地点,实施灭火工作。
(8) 禁止车间内乱堆杂物,应及时清理和清除,排除火灾隐患。
四、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 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是本公司的义务消防队员,有责任有义务接受本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展开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2) 熟悉本公司及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和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 遇有火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报警,并积极投入到灭火救灾行动中去。私有通讯工具应无偿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4) 不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图公共场所或者乘坐交通工具。
(5) 模范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人或事敢于制止和举报。
(6) 自觉爱护保管好灭火器材,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不损坏、不挪用消防器材,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员工应做到以下三点:
(1)四懂: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
懂疏散方法。
(2)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会逃生。
(3)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灾、能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
五、奖惩
公司已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消防安
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车间(班组)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理。其行为及处理如下:
参加消防培训迟到或早退 批评
消防器材未落实到人 批评
消防器材检查不到位 批评
未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 批评
对线路检查不到位 批评
消防安全留有死角 批评
厂区发现有烟头或火柴头 批评
堆放物品影响安全通道 警告
厂区内吸烟 警告
车间或仓库内有烟头或火柴头 警告
造成消防器材轻微损坏的 警告
救火行动迟缓 警告
在车间或仓库吸烟 记过
救火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 记过
造成消防器材损坏的 记过
违章操作有可能造成火灾隐患 记过
未经审批在禁火区内使用明火 记大过
违章操作造成火灾 记大过、开除、追究刑事责任
在厂区制止他人吸烟 表扬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表扬
消防器材保养良好 表扬
积极参加培训演习表现突出 表扬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表扬
发现违章使用明火及时报告 嘉奖
在仓库或车间制止他人吸烟 嘉奖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排除 嘉奖
救火积极行动迅速勇敢 记功
对扑救火灾有较大贡献 记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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