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严禁”
1.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2.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3.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会议期间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2.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3.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5.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6.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8.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责任追究
1.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2.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3.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4.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5.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6.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两个注意
1.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2.跨区开会需报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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