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整合省内跨市就医门诊、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从1月1日起试行。
截至2021年底,广东省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95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68家,共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费用结算718.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03.59亿元。
跨市就医门诊、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今年均开通
据了解,广东省自2015年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来,共结算678.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54.23亿元,自2021年7月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以来,共结算5.8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31.9万元。
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于2015年印发,已不再适用,2021年已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22年1月1日即将开通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此,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整合省内跨市就医门诊、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流程统一的省内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规程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六类人员可申请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该规程明确了六类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分别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和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这六类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其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规程还明确了不同人员类别的备案有效期,急诊人员可以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参保市经办机构窗口或参保市公布的小程序、手机APP、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办理跨市就医备案。
待遇保障方面,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方面,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跨市就医人员可在选定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由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平台将认定信息上传至参保市和就医市备案。
广州已有34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来自广州市医保局的信息显示,广州已有34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至12月底,广州作为就医地已完成异地就医结算104.8万人次,结算费用282.3亿元,异地医保基金支付147.7亿元;广州作为参保地已完成异地就医结算3.4万人次,结算费用5.8亿元;异地医保基金支付3.8亿元。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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