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我县环保督察案件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金岭镇临沂金宏洁具有限公司属于违章建筑,但市环保局给予办理环评手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合理。
经县环保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金岭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 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县国土局已立案处罚。
2.针对该企业批建不一行为,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
3.因该企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由金岭镇政府督促其3个月内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毕前严禁生产。逾期仍未办理完毕,将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兰陵县矿坑镇薛南村村民赵某某在村中养猪,污染村内环境。
经矿坑镇和县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该养猪场位于村东200余米,共存栏生猪63头,属于专业户,位于限养区,建有沉淀池及雨污分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干出粪,达到“三防”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
县畜牧局和矿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养殖规模不扩大、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粪水不外排。
神山镇三山后村村南的养鸡棚,气味污染严重。
经神山镇和县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神山镇三山后村东南方建有肉鸡养殖场1处,有2栋养鸡棚,未办理环保、畜禽养殖等手续,该养殖场距离村民居住区300米左右,位于限养区。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简陋,养殖时有较大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神山镇责令该养殖场出栏停养,完善治污设施,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养殖场内存栏肉鸡已全部出栏。
2、神山镇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完善治污设施和取得手续前私自复养。
第一批0821-027号信访交办案件群众反映内容
矿坑镇薛南村村民在村西养猪、村北养殖鸡、牛,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经矿坑镇和县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薛南村共排查养殖户6户,其中养殖专业户1户,位于限养区,其他5户为散养户,全部位于禁养区。
处理和整改情况:
矿坑镇和县畜牧局指导限养区养殖户建设与养殖数量相对应的沉淀池、干贮粪等设施,并加强日常监管。禁养区其它5户散养户,矿坑镇和县畜牧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养殖规模不扩大、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粪水不外排。
矿坑镇兴龙村村东两家艺隆采石场、建增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经矿坑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确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矿坑镇兴龙村村东石塘与薛南村村东石塘,都为兰陵县建增采石厂采矿范围,不存在艺隆采石厂。薛南村村东北有1家石子厂,名为临沂市易隆建材有限公司。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兰陵县建增采石厂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环保验收批复等证件。但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已依法缴纳地质环境保证金456.78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272.62万元。
该采石厂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6月30日到期,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未续期期间,存在擅自开采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并协同矿坑镇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采石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私自开采行为。
2、临沂市易隆建材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因存在路面破损严重、原料露天堆放、积尘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县环保局责令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治污设施,并釆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粉尘污染,现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欢迎广大市民对以上公示省级环保督察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73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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