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5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8月13日10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副董事长王兵先生,董事王小英女士,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邹雄先生、肖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吴燕娥女士自2021年8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5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116,426.74元。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2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 本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2,375,861.55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6年3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2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2.25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4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360.76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46.58万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617.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2,206.24万元,期末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余额为24,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广发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9,495,000.00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8,588,573.26元(含税)。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内正常履行,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2020年5月18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193.05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原“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通过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28.28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6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燕娥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吴燕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吴燕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吴燕娥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6059559
传真:0592-6539868
电子邮箱:rtplumbing@rtplumbing.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燕娥,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四川好彩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8年5月至今在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职。
吴燕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或《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燕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条件。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5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8月13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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