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6 12:19 | 温州鹿城发布
电梯作为出行不可缺少工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电梯运行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人身安全,其安全性可靠性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保障电梯安全,切实解决民生问题,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电梯的安全监管,将定期通报全区电梯安全状况。
一、电梯安全基本概况
目前,鹿城区共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1881家,注册登记电梯11362台,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48家。为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全区电梯安全运行。2019年以来,该局加大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累计出动433人次,检查单位113家,排查532台电梯,发放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查封6台存在严重隐患电梯,立案8起,其中2家维保单位存在商业贿赂。根据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和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统计,一季度鹿城区共定期检验1690台电梯,使用单位主动报检率仅68.4%,一次合格率为81.8%,整改后复检合格率为99.2%。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达到100%的有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电梯维保单位,低于50%有三家维保单位分别是:温州天阳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为33.33%,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为40.00%,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为47.92%。电梯故障事件共计272起,其中困人事件162起,电梯故障事件次数最多的住宅小区为南汇锦园和上田小区,分别达到了12次和9次,维保单位为温州法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中驰电梯有限公司和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制造单位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使用管理单位是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发生电梯故障事件,定检一次合格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维保单位维护保养不到位,业主不文明不安全使用,电梯低配置存在“先天不足”等。
一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义务,未开展电梯自行检查,未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有效监督,未及时对电梯隐患进行整改。一季度共有98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未及时整改,如温州市鹿城区物业总公司华泰大厦管理处和牛桥底佳苑管理处、浙江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自然三期管理处、浙江泰地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英豪花园管理处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个别物业单位的电梯管理人员协助维保人员伪造维保记录。
二是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存在人机比超标、提供虚假维保记录、未进行定期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杭州奥立达电梯服务公司、温州菱杰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奥的斯机电温州分公司因存在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被该局立案查处。
三是不文明不安全使用,使用时存在超载超时、井道进水、搬运过程强制挡电梯门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造成电梯系统死机、门机系统损坏等。
四是电梯“老龄化”问题,鹿城区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已经达到1964台,且老旧电梯不断增加,设备和配件不断老化,部分电梯低配置且超负荷运行,引发电梯困人和故障事件。
五是业主缺乏安全意识,对维护保养及检验中发现隐患重视程度不够,或因维修经费等问题与物业、维保,甚至业委会存有分歧,整改滞后,带“病”运行。
三、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为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压实维保单位责任,提高电梯一次合格率,减少故障困人事件,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今年,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安全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鹿城区在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治电梯安全隐患。一是通过公布电梯主要零配件、易损件和维保工时费价格,建立健康良好的维保市场秩序,现该区维保的48家电梯维保单位已全部公开价格;二是严查未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使用未登记、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电梯的物业单位,查实违法行为将一律立案,一律曝光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业主或业委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不及时落实整改将一律停梯;三是依法查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超范围维保、虚假维保、维保人员无证作业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管重罚,将屡次违法单位列入“黑名单”,纳入诚信平台并上报吊销维保资质。
(二)将稳步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的标准化建设。以住宅小区、大型商场、酒店、医院等公众场所为重点,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定期自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将逐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通过推进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智能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切实提高电梯风险预警能力,确保电梯故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保障居民乘梯安全;逐步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保险 服务”项目,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加入到电梯维保监管工作中来,实现对维保工作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乘梯安全。
(四)将加大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物业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平安传媒等网络平台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使用知识,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对不文明使用业主通过平安传媒或业主微信群予以曝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原标题《你居住小区的电梯安全吗?第一季度鹿城区电梯安全状况通报来了!》。编辑 戚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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