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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洁具的电话(金牌洁具旗舰店)

金牌洁具的电话(金牌洁具旗舰店)

更新时间:2022-02-03 23:43:30

“感谢你们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的犯罪行为,作为一家外地企业,你们的工作不仅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更让我们感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惠益,为你们点赞。”12月4日,广东省江门市开平金牌洁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杨宏的回访电话时,连声道谢。

从重庆大足到广东开平,两地相距一千四百余里,却因为一起商标侵权案,架起了一座保护知识产权的检企连心桥。

行刑衔接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联动

这一切要从今年年初说起,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双桥经开区某五金门店销售的一批标识为“GOLD、金牌”的水龙头、花洒等洁具疑似仿冒,随即执法检查组将这批洁具予以扣押。经调查,该门店负责人龚某分多批次购入此类洁具进行销售,金额达6万余元。

金牌洁具是一款全国知名的洁具品牌,却在大足辖区发现了疑似仿冒的产品,此案立即引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3月31日,一场针对该案的行刑衔接工作协调会在区市场监管局召开。

在听取该案基本情况后,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杨宏认为,龚某的行为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其上家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品罪,遂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被侵权商标的所有人广东省江门市开平金牌洁具有限公司,并对涉案扣押物品进行鉴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展开相关工作。经鉴定确认,涉案水龙头、花洒等确系假冒产品。大足区检察院据此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随后,该案件被移送至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释法说理

落实知识产权侵权认罪认罚

为及时精准地打击侵权行为,承办检察官杨宏主动提前介入,从证据收集、涉案金额认定、商标授权调查等多个方面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这批仿冒产品的来源很快水落石出,龚某如实供述了供货商熊某炎的名字。

经公安机关传唤,熊某炎到案接受调查。据犯罪嫌疑人熊某炎供述,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在未取得广东省江门市开平金牌洁具有限公司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其利用在开平市某工业园租住的厂房仿制了一批“GOLD、金牌”水龙头和花洒,销售至大足等地共计16.7万余元,非法获利1.1万余元。

“我本以为这批仿制品销售到千里之外的乡镇地区,也不是在大型商场的柜台,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 到案后熊某炎懊悔地说。

“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品,不仅侵犯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扰乱正常经营环境,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维权形成巨大的隐患。”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龚某、熊某炎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宽严相济

持续做好知识产权检察服务

“龚某非法所得7千余元,涉案金额刚达入罪标准,犯罪行为轻微,同时积极退赃,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杨宏介绍说,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大足区检察院对龚某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不被起诉并不意味其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杨宏要求侦查机关将扣押的物款及案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龚某作出处销售金额一倍数额即7.1万的行政处罚。

9月26日,大足区检察院以熊某炎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杨宏在准确指控其犯罪行为的同时,与承办法官继续对熊某炎开展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促使其赔偿被侵权企业20万元,并取得被侵权企业的谅解。

10月26日,大足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熊某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九万五千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这是大足区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5件7人,不起诉1件1人,抗诉1件1人,为企业追赃挽损近50万元,办理的古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抗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今年3月,该院确定邓氏厨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盛泰光电有限公司等15家当地知名企业为知识产权保护定点联络企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检察服务。

“大足是驰名中外的五金之乡,龙水五金等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要。”该院检察二部主任孟传香表示,将持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定点联络工作,严格秉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惩戒力度,坚持依法办案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从宽和追赃挽损相结合,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三效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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