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海英画
据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河南禹州多位群众反映,所在小区的开发商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价格每户六千至七千元不等,否则不给钥匙、不能装修。群众就此向禹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却被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互相推诿,不予受理。
上周末,禹州市有关方面对此回应称:承认执行和监管不到位,迟迟未针对上级文件形成细则,将引以为戒;已责成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排查违规收费情况,如存在须立即退还;尽快出台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调查监管部门推诿一事,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早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就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其中就包括开口费、接口费等。同一年,河南省发改委同样印发相关文件,再次强调按照中央文件执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国家和河南省三令五申,对“开口费”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但禹州市相关部门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曾经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顶风作案”违规收费的成因无非有两种:一是政府部门失职失责,面对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缺乏应有的担当精神、为民意识;二是其中存在利益勾结,才会对明显的违规现象“睁一眼闭一眼”,看似“不作为”实则在打“小算盘”。而无论哪种原因,远不止当地回应的“引以为戒”和“处理推诿”就能解决。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开口费”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严肃追责,让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一来不妨查一查账,看看总数巨大的“开口费”究竟流向哪里,有没有背后的权钱交易;二来更要以此为戒,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
作者:张爱奇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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