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消费者钱女士在宁波现代商城的“久盛地板”花费3万多元购买了一套“实木地暖地板”。送货上门之后,钱女士立刻就觉察到了还没拆箱的地板散发出异味。商家解释,可能是外包装的塑料膜导致的。等商家上门拆箱预安装时,钱女士发现地板散发刺鼻的味道,令她感到眼睛、喉咙不适,并且感到头晕。
钱女士立刻要求商家停止铺设地板,同时提出退款。商家向她出示了一份商品“检测报告”,表示自己的地板没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想要退款就要承担运费、包装费、拆箱、预铺设等费用,一共要扣除1万多元。但钱女士认为,商家出示的检验报告并没有包含甲醛释放量的相关项目,不具有说服力。
钱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商家发给她的商品名称为“地采暖用实木地板”的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度、耐热尺寸稳定性以及耐湿尺寸稳定性。
钱女士担心的是,打开暖气后,可能异味更大。她带着地板到当地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咨询,想要弄明白这款地板的甲醛含量是否达标,但检测机构提醒她,消费者自行检测,不仅要花费高达8000元的检测费,商家也不一定会认可。
钱女士将商家投诉到了当地消协部门,但并没有调解成功。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可又担心时间成本过高。她陷入维权窘境。记者联系到了宁波现代商城“久盛地板”专柜负责人,对于钱女士要求退货的诉求,她表示自己是代理商,钱女士需要跟厂商协商扣款的具体金额。
对于钱女士提出的检测报告不包含甲醛项目检测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说,实木地板本身不含有甲醛,所以行业规定不需要做这项检测。如果钱女士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就需要自己去检测。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如果消费者自接受服务或者商品后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的,由经营者承担瑕疵举证的责任。本案是一个装饰装修材料,在六个月之内,消费者还有初步的证据证明出现不适的症状,这个时候产品如果有瑕疵,应当由经营者提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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