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市民要求更换遭拒;“大自然”品牌商家称铺设时经消费者同意,只愿承担一半损失
N海都记者 朱丽萍
海都讯 “花9万多元购买的实木地板,竟有明显色差。”昨日,福州林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去年国庆期间他买了“大自然”品牌实木地板,安装后竟发现地板有三种颜色。他要求更换有色差的地板,可商家要求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消费者:色差部分30平方 存明显瑕疵林先生说,去年国庆节期间,海峡奥体举办家装展,他以每平方约700元的价格,购买了110平方米的“大自然”品牌实木地板,共花费92261元。今年7月中旬,工人上门安装地板,他发现这批实木地板有色差,而安装工人表示,实木地板都会有些色差。于是,他让工人将有色差的地板,安装在床铺底下等不显眼的地方。
“地板安装完后,我发现这批木地板色差非常明显,有三种颜色。”林先生称,色差部分面积约有30平方米,商家卖给他的实木地板明显存在瑕疵。林先生表示,在与商家多次沟通后,考虑到商家也有损失,他表示如果商家将有色差实木地板更换,他愿意承担7000元的损失。可商家却表示,换掉有色差的实木地板损失有2.1万元,林先生要承担一半。
这让林先生很生气,他认为作为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昨日记者在林先生家看到,客厅与两个次卧的地板的确色差明显。对此,福州上渡大自然家具广场工程部陈经理表示,这批有色差的实木地板是同一型号的,在安装这批实木地板前,是经过林先生家人同意的。如果地板在没铺设下去前更换,他还可以将地板销售给其他顾客,可是现在退换,要损失2.1万元。为此,他认为林先生也应承担一半的损失。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高贤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该事件中,若商家提供的商品与林先生购买时看到的商品不一致,实木地板出现三种色差,则表明商家提供的商品存在瑕疵。林先生有权主张商家更换有瑕疵的实木地板。
编辑: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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