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家蹲便器上盖着小块地毯,防油烟溢出 记者 廖智勇 摄
近日,家住荷塘区亿都花园的罗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们小区门口的餐饮店将油烟直排下水道,每到中午或晚上就餐时间,油烟从我家厕所的蹲便池下水口溢出,搞得一屋子都是油烟。因为大量烟气外冒,储水弯里的水咕咚咕咚直冒泡,看起来就像沸腾了一样。
记者 廖智勇 核实
主卧卫生间基本闲置,油烟问题依然严重
“亿都花园这套房子是我新装修的,从入住到现在,一家人一直被烟熏。”罗先生气愤地表示。
罗先生家在亿都花园小区1楼,他们一家人今年7月份才搬到小区入住,家里的装修和家具也全都是崭新的。入住新房不到半年,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被油烟问题折磨得痛苦不堪。
据罗先生介绍,搬过来不久的一天中午,他发现了家里油烟味异常浓烈,由于家里当时还没有开火做饭,罗先生循着气味一路来到主卧卫生间。当时,他看到蹲便池储水弯里的积水就像沸腾了一样,烟气不断从下水口溢出。为此,罗先生赶紧联系了小区物业。
物业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推断罗先生家的油烟来源于小区外沿街餐饮店。于是物业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外商铺调查,经过一家家探访,发现距离罗先生家较近的一家名为“百姓美食”的餐馆,将油烟直排下水道,而该下水道连通着罗先生家主卧室卫生间。
当时,在物业工作人员协调下,该餐饮店负责人答应即刻进行整改。不久之后,该餐饮店果然在排烟管道上安装了一台油烟净化器。然而,餐饮店虽新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减排效果却不佳,罗先生只好带着物业工作人员再次找到该餐饮店负责人。
“第一次去找他,态度还不错,可第二次再去找他,他就不想管了。”罗先生说。
罗先生告诉记者,为了防止油烟外溢,他将一张小块地毯盖在了蹲便器上,一到餐点,他就要打开卫生间的排风扇。卧室卫生间基本已经处于闲置状态,一家四口使用卫生间洗漱和方便,不得不全部挤在另一个卫生间内。即便是这样“严防死守”,每到中午、晚上就餐时间,家里的油烟味依然明显。
“每周还必须要搞一次卫生,不搞卫生厕所就彻底废了。”罗先生说,从卫生间溢出的油烟除开气味呛人外,还在卫生间地板、洗手台以及角角落落累积了一层油污,清理起来费时又费力。
沿街门面建设之初,就没有做餐饮经营的设计
17日上午,记者陪同罗先生找到百姓美食餐馆。该餐馆经营者秦老板解释说,他并非不愿意解决油烟问题,目前店里的油烟排放要么走地下排放,要么走高空排放,如果走高空排放,势必又会影响到小区高层住户。他曾与小区物业公司就此事进行过沟通,但对方不同意他将油烟管道改成高空排放。
秦老板表示,为了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他已经花费上万元进行整改,如果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至少需要投资近十万元,“我经营的是小本生意,负担不起。”
亿都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沿街商铺建设之初,就没有做餐饮经营的设计,也没有安装专门的排烟管道。为此,在与商铺业主签合同时,明确提出不允许做餐饮经营。可是目前在这里经营餐饮生意的门店不止一家,除了住1楼的罗先生外,还有其他住中、低层的业主同样受油烟的影响。
该负责人还提供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从合同上记者看到,在“乙方的责任”条款中已明确提出:(乙方)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公布的、旨在维护物业生活、工作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律师:门店违约,物业公司应第一时间进行制止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聂炜律师表示: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如果明确规定了相关违约行为,那么业主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责任。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发现业主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合同中不允许的事情,也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制止,以便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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