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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丽源温热型饮水机维修

康丽源温热型饮水机维修

更新时间:2022-01-21 10:55:40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和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受让交易对手方持有的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4.6667%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款为78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兰捷能源增资75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对价及增资合计153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通过招标拟确定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为崇贤分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相关建设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

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罗世全在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的控制企业任职,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蒲惠智造签订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通过招标拟确定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信息化项目的服务单位,项目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10万元。

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蒲惠智造签订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开展热卷套期保值业务,且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有效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蒲惠智造签订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况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拟受让交易对手方持有的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兰捷能源”)34.6667%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款为78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兰捷能源增资7500万元。

本次交易以2021年12月28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21〕864 号《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采取收益法为评估结果,兰捷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3亿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兰捷能源投前估值2.25亿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对价及增资合计15300万元人民币。预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前后兰捷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兰捷能源拟与Elpanneteknik Sweden AB(以下简称“ELP公司”)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兰捷能源将收购ELP公司57%股权。兰捷能源目前已持有ELP公司2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兰捷能源将持有ELP公司80%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赵静

赵静,女,中国国籍,目前担任兰捷能源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兰捷能源42.4%股权。

该交易对手方为自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泞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泞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泞笙”)持有兰捷能源26.4%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庄艺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金廊公路41号14幢(廊下经济小区)

成立日期:2021-06-2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Novoheat AB

Novoheat AB(以下简称“Novoheat”)持有兰捷能源12.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瑞典)

法定代表人: Marten Lennart Bjork

注册资本: 50,000SEK

注册地: Boc 1082 405 23 GOTEBORG, Sweden

成立日期:2013-02-19

经营范围:基于海洋、工业用途的电热锅炉、燃油炉、燃气炉、废气锅炉等电热系统的销售、设计、生产、租赁和服务,及其他适用业务活动。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Marten Lennart Bjork。

4、朱民

朱民,男,中国国籍,目前担任兰捷能源副总经理,持有兰捷能源8.8%股权。

5、康丽惠

康丽惠,女,中国国籍,目前担任兰捷能源市场总监,持有兰捷能源5.6%股权。

6、尹伊青

尹伊青,女,中国国籍,未在兰捷能源任职,持有兰捷能源2.4%股权。

7、上海栓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栓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栓健”)持有兰捷能源2.4%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克明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248号1号楼227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成立日期:2019-10-09

经营范围: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从事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财务咨询,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建筑材料销售。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杨克明。

三、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兰捷能源业务情况

兰捷能源由国内专注于清洁能源领域的优秀团队联合ELP公司股东于2018年8月在上海共同设立,注册资本1250万元,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核心产品供应和系统集成商。成立后,兰捷能源成为了ELP公司在中国区域唯一的设备销售及服务提供商。2019年,考虑双方更为紧密的合作需求,兰捷能源对ELP公司进行了投资入股。

ELP公司位于瑞典,是享誉全球的浸没式高压电极锅炉供应商,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高压电极锅炉制造技术的公司,专业制造各类高压电极锅炉及配套的辅助设备。其产品具有零排放、高安全性、高功率、高可靠性、快速启动的优势,并具备99.8%以上的热效率。ELP公司专注于海外核电市场的应用,业务在北欧市场保持领先,并拓展至英国、澳洲及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

兰捷能源核心团队通过将高压电极锅炉核心技术在国内进行二次开发,成功实现核电特种设备的民用化,并将高压电极锅炉广泛应用于国内火电厂灵活性改造、弃风光电消纳、煤改电区域供热和工业用蒸汽等领域。兰捷能源成立以来,在国内调频调峰领域已成功完成包括克拉玛依、赤峰、朝阳燕山湖等多个重大项目,其技术实力在国内电极锅炉市场处于领先水平。

2、兰捷能源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静

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2209室

成立日期:2018-08-07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机电设备维修(除特种),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机电设备及配件、水暖器材、金属制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网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兰捷能源股权结构:

4、兰捷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买方:杭锅股份

卖方:赵静、上海泞笙、Novoheat、朱民、康丽惠、尹伊青及上海栓健

标的公司:兰捷能源

(二)标的资产及作价

(1)买方和卖方一致同意,各卖方应当按约定的股权转让比例出售(详见下表)且买方应当按约定的股权转让比例购买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4.6667%的股权:

(2)为进一步扩大标的公司经营规模,各方同意,由买方向标的公司增资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41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08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三)先决条件

本协议自买方和卖方签署后成立,并于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目标公司已经就收购ELP公司57%股权与相对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

(2)买方董事会已通过关于拟议交易的议案,并在证券交易所予以披露。

(四)支付条款

(1)股权转让款分二期支付

协议生效后15个营业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相当于全部股权转让款的50%,即人民币3,900万元。卖方及标的公司满足第二期增资款支付条件且标的公司已经就收购ELP 公司57%股权事宜向股权登记机关完成登记备案(以各方通过瑞典股权登记机构Bolagsverket网站公开信息查询情况为准)后的15个营业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50%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3,900万元。

(2)增资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增资款支付条件:

标的公司应于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拟议交易事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做出有效决议,本协议约定的拟议交易事宜进行工商登记的所有材料准备完毕。

卖方满足该条件后15个营业日内,买方向标的公司支付第一期增资款,相当于全部增资额的10%,即人民币750万元。

第二期增资款支付条件:

①标的公司已经就拟议交易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买方被登记为目标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666.6667万元,且标的公司获得新的营业执照。

②标的公司已经就收购ELP公司57%的股权,获得中国大陆商委、发改委,以及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国大陆法律法规要求的关于境外直接投资(“ODI”)的备案。

③本协议增资款交付文件中的所有文件已经获得或者准备完毕。

买方应当于第二期增资款支付条件满足后15个营业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第二期增资款,相当于全部增资额的90%,即人民币6,750万元。

在上述交易协议签署后,兰捷能源将与ELP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以7,233.3万元瑞典克朗的价格购买ELP公司57%的股权。公司将会为此协议提供担保,担保责任仅限于尚未向兰捷能源支付的增资款。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而不断自我革新,坚定践行着新能源、储能 方向的战略转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兰捷能源和ELP公司的控股方,ELP也将成为公司旗下的电极锅炉品牌。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装备业务将拓展至世界尖端的浸没式高压电极锅炉领域。公司将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资金、渠道和产业链上的优势,将全球领先的电极锅炉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战略转型之路。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标的公司收购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鉴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以上交易构成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近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项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罗世全在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的控制企业任职,二人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慧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同协路1279号西子智慧产业园8号楼3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04241216M

主营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钢结构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试验检测,建筑钢结构的制造、加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咨询,自有物业租赁;批发、零售:钢结构零部件、材料,电扶梯及配件,起重机械,集装箱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杭锅集团崇贤分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崇贤分公司

承包人: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杭锅集团崇贤分公司停车楼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1448.5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242.5平方米,由1幢5层停车库组成。工程包括建筑、钢构工程、桩基工程、安装工程、栏杆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等。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553.904万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含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结算时合同约定可调人工、材料等价格按合同约定方式计取。

4)付款方式:按工程量结算工程进度款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82万元。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26万。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招投标最低价中标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及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蒲惠智造签订信息化项目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交易构成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近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项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克飞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1号(临)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CD2AP6P

主营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电控技术、通信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1、 杭锅集团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610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闭口合同

4)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

2021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0万元。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0万。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招投标综合评标以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全资子公司期货账户,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在场外市场进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业务是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加工,热轧板、小口径钢管和型材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2022年生产所需要的结构件和受压件钢材用量预计在20.5万吨左右,所需采购成本约20亿元左右,由于钢材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钢材备库及提前向钢厂锁定钢材等措施,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和库存价值的缩水风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钢材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一步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卷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钢材存数及预计采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开展热卷套期保值业务,且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有效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如有必要调整投入金额,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执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和公司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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