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燕 通讯员粤水宣 11月17日上午,广东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行业治乱情况。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中春介绍,2018年至2020年10月底,全省水利系统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437条,协助公安机关立案77宗,打掉涉黑恶团伙31个,涉案人员373人。省水利厅查处了3宗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共处行政处罚2409.80万元。
今年1至10月罚款金额超过1.2亿元
刘中春介绍,2018年至2020年10月底,全省水利系统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437条,其中水利部门主办的共1338条,已办结1276条,办结率为95.3%;协助公安机关立案77宗,打掉涉黑恶团伙31个,涉案人员373人。省水利厅获评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先进单位,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处和肇庆市水利局获评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先进单位。
广东坚持“以打开路”,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先后开展了河湖执法三年行动、内河通航水域河道采砂执法专项行动、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
2018年,全省水利系统新增立案水事违法案件2390件,结案1583件,行政罚款12254万元,分别比2017年环比增长58%、45%、298%。2019年,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共办结全省水事违法案件2944件,行政罚款19848万元,分别比2018年环比增长86%、62%。
2020年1至10月,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累计巡查河道80万公里,巡查水域6万多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8367个;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执法车辆4万台次,执法船只1950艘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5976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37件,结案1366件,罚款金额超过1.2亿元。
水利公安海事等多部门联合打“砂霸”
盗采河砂频发的问题,曾经一度是我们水利系统的执法难题。广东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长期盘踞在全省主要江河水库的“砂霸”,目前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和鹤地水库等,盗采河砂的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整治。
省水利系统还主动联合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广东海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等单位,会同沿江各地市、县政府及水利等部门,开展了多次大规模打击盗采河砂联合执法行动。仅2018年,就与公安厅,广西省水利厅以及湛江市、茂名市、广西玉林市等市县(区)在鹤地水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执法船6艘,将80多条三无采砂船查扣并调离水库,并配合公安部门打掉了砂霸团伙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从此鹤地水库盗砂乱象得到了整治。
目前,广东水利部门还与公安部门,依托河长制平台加强河湖监管,尤其是对河道采砂的监管。现在全省的河流、湖泊、水库都有河长和警长,河长负责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警长主要是整治水域突出问题,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包括打击非法采砂。
下一步,广东还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大对小规模的“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偏远山区河流的盗采河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护河湖安澜。
案例
省水利厅查处了3宗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共处行政处罚2409.80万元。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联合执法、移交线索等方式,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办理了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如肇庆市封开县“4.11”非法采砂案
“砂老板”先乘“飞艇”逃走,后又投案自首
2018年4月10日晚,省水利厅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封开县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和封开县公安干警在西江干流封开水域进行执法巡查,4月11日凌晨1时许,巡查至封开县长岗镇水口村河段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采砂船开采河砂。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时,船上“砂老板”廖某已乘坐“飞艇”逃走,当场查获改装的非法作业采、运砂船各1艘,3名涉案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调查。2018年7月4日,“砂老板”廖某到封开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被处以行政罚款30万元。
云浮市郁南县“1.19”非法采砂案
盗采河砂暴力抗法私藏枪支,主犯被判七年十个月
2018年初,云浮市郁南县水务局在工作中发现谭某等人盗采河砂且暴力抗法,将线索上报郁南县政府。2018年1月19日,郁南县政府、县河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以县公安局为主导,县水务局、连滩镇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参加的一次严密的打击南江非法采砂联合行动。行动中,联合执法组在连滩镇逍遥非法采砂点查获非法采砂船只1艘,辅助非法采砂的铲车1辆,运输车1辆,工作艇两艘及其他采砂辅助工具1批。现场公安干警抓获参与非法采砂违法人员6名,缴获散弹枪支3支。
2019年2月28日,郁南县人民法院对谭某、柳某等6人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储存枪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决谭某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万;依法判决陈某、林某枝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云浮市“8.09”非法盗采西江河砂案
三个专案组抓获数十人,赔偿环境损失800多万元
云浮8.09非法采砂案涉案人员指认作案船只。
2018年下半年,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在西江河段存在非法盗采河砂行为,云浮市公安机关与水务部门高度重视,并随即展开联合调查,调查发现一个盘踞在郁南县西江河段以聂某某为首的非法盗采河砂团伙,该团伙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行动狡猾,雇佣专人在岸边望风放哨逃避执法机关打击,大多选择在凌晨时分尤其是节假日在西江跨地域多地河段进行盗采河砂,作案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
2018年8月,云浮市公安局将该案上提一级立案侦办,并抽调市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及郁南县公安局的相关精干警力组成“8.09”非法采矿案专案组开展深入的侦查工作。同时,与市水务局联合组成3个工作组开展专案行动。市水务局派出明查和暗访2个工作小组,利用红外线望远镜等装备进行调查取证。
经缜密侦查,2018年10月25日,专案组在云浮市、肇庆市等地对“8.09”非法采砂案涉案人员进行统一收网抓捕行动,一举抓获包括团伙头目聂某某、邹某某在内的数十名嫌疑人。2018年底,专案组先后抓获并刑事拘留该团伙成员27名,查封、扣押盗采河砂船只6艘等涉案财物一千多万元,彻底打掉了这伙长期盘踞在西江河郁南都城河段非法盗采河砂的犯罪团伙。
2019年12月31日,郁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判处聂某彬、邹某荣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六个月不等,没收抽砂船、运砂船等,并判处被告人聂某彬、邹某荣等赔偿环境受到的损失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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