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3月2日在广东生产的燃气具,3月2日就从成都的供货商里拿到货。这样的“效率”不禁让执法人员觉得蹊跷。进一步调查,果不其然,这背后,有猫腻。
日前,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22”中,从时间线里发现蛛丝马迹,进而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伪造生产日期的工业产品的案件。
3月3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燃气器具经营商家开展检查,在煎茶街道某家厨卫电器店店内,一批燃气灶具正在上货。据商家介绍,这10台灶具是广东佛山生产的,自己是3月2日从金牛区上级供货商进的货。
“老板先不慌上货,我们检查一下这批灶具的质量。”执法人员叫停正在上货的商家,对这批新进的灶具产品质量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检查。
熄火保护装置、3C证书、合格证明……相关材料都很齐备,但看到生产日期时,执法人员发现了端倪了:“佛山厂家3月2日生产,你3月2日就从金牛供货商那里拿到了货。这10台灶具当天之内就跨越1500多公里到了成都?是长了翅膀还是坐了飞机?”
发现这一“蛛丝马迹”的执法人员立即与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联系,通过对该商家的上级供货商的调查,得知该批次灶具是2月25日从广东佛山发货,因此包装注明的3月2日的生产日期系伪造。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商家涉嫌销售伪造生产日期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该违法行为抄送供货商及生产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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