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的这些使用年限您知道吗?
为了确保使用燃气具的使用安全,国家标准GB17905规定:
7.3、家用燃具的判废
7.3.1、燃具从售出当日起:
a)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
b)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c)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d)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
e)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为10年。
如何辨别燃气灶具
质量可靠灶具无爆燃、呈蓝色火焰
一、燃烧状况:家用燃气灶具的燃烧状况直接反映出灶具的质量。电点火装置应灵活可靠,点燃10次有8次点燃,不得连续2次失效,无爆燃现象。
火焰应在4秒内传遍整个火眼,无爆燃。燃烧时观察火焰状态应无离焰、熄火、回火、黑烟现象出现,火焰均匀,呈蓝色火焰。
二、劣质灶具易爆燃:劣质灶具有爆燃现象,火焰不稳定,出现离焰、回火、黑、黄焰现象,经调节风门后仍不能消除。还有部分企业过分追求大火力即所谓的三环火、四环火,造成灶具结构不合理,燃气燃烧不充分,一氧化碳超标。
安全贴士
1、“超龄服役”燃气具存在安全隐患,国家规定燃气灶具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建议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定要及时更换,千万不要等到“用坏再换”!
2、使用老式红外线灶具、节能圈均容易造成燃气燃烧不充分而产生一氧化碳,不建议使用!
3、长时间使用燃气时,一定要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4、在家用燃气灶具的使用上要注意所用灶具应与使用的气源相配套,定期清洁气路系统,不要随意变更灶具结构,使用后及时关闭气源阀门和灶具的点火开关。
来源:液化气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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