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今报
刘先生(化名)是长沙周南梅溪湖中学的初一新生家长。在今年开学期间,却发生了一件令广大家长极为不满的事情。
“在初一12个班级的各个家委会主任带动下在微信群里接龙,让每个家长交200元班费,号称自愿在学校教室安装空调,且要在学校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且只能是价值9600元的立柜空调。”
空调三年后“自愿”捐赠给学校
据刘先生所描述,学校还在公布的安装方案和管理办法中规定,“为了保障学校统一校容校貌,班级毕业后空调由家委会捐赠给学校统一处理。”这些规定也让刘先生难以理解:“学校凭什么要求家长把自己出钱购买的空调三年后‘自愿’捐赠给学校?”
学校的硬件设施应由学校提供
刘先生并不赞同家委会组织家长出资安装空调,感觉遭到了“道德绑架”。
“我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硬件设施应该是学校提供,而不是让家长出钱购买。虽然说是自愿原则,但是如果家长不愿意交钱,就会被家委会成员集体语言攻击,有时候班主任也会出来插话说,家委会组织安装空调也都是为了孩子,家委会和部分老师一唱一和,让很多家长敢怒不敢言,只得交钱。”
长沙教育局叫停
接到问题反映后,长沙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马上联系学校核实情况,并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学校立即召集后勤部门、年级组还有班级的家委会代表开会,制定了两个处置措施。
第一,由家委会立即发出通知,如果是还没有安装空调的班级一律取消安装计划;第二,已经安装了的班级,再次征求家长的意见,如果意见不统一,就在5天之内拆除,并且把空调退货。教育局也会持续关注这个问题的处理进度。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该省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其中就有:
加强对家委会的监管。各地各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家长委员会行为。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家长委员会不得以自愿为名收取学生或学生家长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
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肃处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坏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学校和教师以家委会名义或家委会以自愿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追究学校主体责任,视同学校违规收费。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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