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改变房间结构占用公共空间,业主上报住建部门获回复“不违法”
城市小区公共平台的使用,一直是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近日,梅州梅江区中央观邸小区业主投诉称,邻居涉嫌违规改变房间规划设计,扩展房间内部空间,将原本设计放置空调主机的空间纳为己用,空调主机则安放在公共平台上,给他带来困扰,多次向物业、住建局投诉无果。让他不解的是,他认为明显是违规改造的行为,住建部门却称“未违反法律、法规”。
画圈部分为邻居改造为私人空间的位置 南方拍客 受访者 供图
房屋设计了安装空调主机的空间,为何邻居不在原本位置安装?为了扩展房屋空间,改变房屋结构是否违规?在未取得业主同意下,可否占用公共空间?对此问题,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市民投诉:空调安装在公共平台未经过商议
业主林先生投诉称,原本房屋设计已经包含了安装空调的位置,但是邻居想要自己房间内有更多空间,装修的时候把墙面拆除,靠近外墙栅栏用玻璃或者砖墙间隔,扩大了房间的套内面积,“涉嫌违规改变了开发商给相关部门报建的规划设计图。”
让林先生困扰的是,邻居未与他商议要将空调主机安装在属于两户的公共平台上,占用公共空间。在施工过程中,他发现邻居在外墙打孔,就向物业反映了问题。
建设时设计的空调主机安放位置 南方拍客 受访者 供图
“因为我阻拦他们安装空调主机在公共平台,邻居对我恶语谩骂。”林先生说,当时物业也告知邻居应该与林先生协商,但是邻居并未理会,制止无效后,物业上报住建局,但住建局未作处理,他多次尝试与邻居沟通均遭到拒绝。
当时,邻居继续进行安装空调作业,他和物业也多次报警,经过警方训诫后,空调主机被放在邻居家中。林先生表示,随后,邻居趁无人时将空调主机安装在了公共平台,他只好向梅江区住建局提交上访,但住建局在上门了解情况后,未采取措施处理。林先生认为,是住建部门不作为导致问题一拖再拖,得不到解决。
业主回应:原设计空间放不下空调主机
邻居何女士则表示,空调主机在原本设置的位置放不下,才将空调放在公共平台,当时安装的时候物业并未反对,邻居也没有反对,但是装好后对方却开始反对了。
何女士认为,主机安装在公共平台,只是在林先生等电梯的时候被空调风吹到,林先生应该对此包容,并且,这样安装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他们已经配合政府部门做了相关调查工作,最终住建局判定,安装空调的位置并不违法。
至于为何要改变房屋结构,占用原本放空调的空间,结构改变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何女士则称:“我们没有违法,政府部门已经有人来看过了。”
对于何女士的说法,林先生表示并非如此。林先生称,自己是一直反对邻居在公共平台安装空调主机的,他认为何女士称“空调主机放不下”是一个托词,想要改装拓展套内面积才是真正目的。经过准确测量,他告诉记者,卫生间背后放置空调位置长135厘米,宽60厘米,次主卧背后的放置位置长115厘米,宽60厘米,客房背后的长120厘米,宽60厘米,这些地方都足以放置空调主机。
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将问题上报
在林先生提供的《装修管理协议》中,协议第三项“关于外观”的第三项中明确规定,空调主机须按指定位置安装,不得将空调水排放在室外或影响其他业主。
记者致电小区物业公司罗经理,罗经理表示,在公共平台上装空调的话,必须经过对面业主的同意才可以安装。“但是业主并不听我们的,等我们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基本装修好了,我们只能上报居委和住建局。”
其表示,房屋建设时设置的空调位置足够安放主机,该业主改变空调放置位置并未经过物业同意。对于有业主改装原本空调位置扩展套内空间,并将空调主机放在公共平台上的行为,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上报住建局。罗经理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中确实存在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安装空调主机在公共平台的现象,协商不成的,要由住建部门来判定,实在无法解决的话只能走法律途径。
住建部门:是有这么回事,很难界定
记者在梅州市梅江区住建局回复林先生的处理意见建议中看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初步认定该房安装空调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梅州市梅江区住建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房屋相关位置设计的时候并未标明有什么用途,没有说明可以或者不可以安装什么,楼上和楼下都有安装空调主机在公共平台,所以很难界定,希望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房屋内装修时物业部门没有向我们反映,装修好后我们也看到了确实有改变,但是也没有很大的改动。”当记者问到装修的改装是不是合规时,对方并未回答,而是称“就是有这么回事”。
律师观点:业主无权将建设时设计的空调安装位置改造成私人空间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学智律师表示,业主有权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无偿使用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而物业对于物业管理区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当业主需要使用公共平台时,其应当依照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若合同对此未规定,则业主可在基于对其专有部分相对应外墙公共平台进行合理的使用,并非必须取得物业的允许。
“住建局认定业主在公共平台安装空调外机未违法违规,但不排除该行为不会侵害其他业主如采光、通风等其他的权益,其他业主就自身权益受损可提出司法途径救济。”
曾学智认为,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小区在建设时设计的住房空调安装位置,如买卖合同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业主有权使用该位置来放置空调,但是无权将其砸掉、筑墙隔断改造成私人空间。若业主对放置空调的面积进行了如上的改造,则其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可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记者】王越莹
【实习生】李雅雯
【作者】 王越莹
南方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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