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好了,空调也安装好了,但新装上的空调被检查出是“套牌货”。最近,商丘市睢阳区居民丁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买了空调 不给发票
4月23日,丁女士介绍,2019年6月,她家在睢阳区某小区装修了两套新房,儿子一套,她一套。之后,他们在市区中州路和香君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空调公司购买了两套格力中央空调,总价值7万元。然后,将两台空调安装好准备使用。
安装期间,丁女士找到了售卖空调的公司,要求开具正规发票,但空调公司迟迟不开具发票,只开了收据。丁女士出示的收据上显示,收款单位为河南阿甘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阿甘公司)。
直到2019年年底,发票还是没有开成。为什么不给开发票?丁女士感觉不对劲,然后拨打“400”开头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电话核实。丁女士报上自家的空调型号和编码后,售后称这两套空调不在商丘,而在陕西渭南。丁女士感觉不对,然后给售后服务人员实话实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公司)决定派人来商丘核实。
新买空调 并非正品
“格力公司先后来了几批人,仔细核实了我们家的空调,然后决定回去鉴定。”丁女士说。
2020年4月8日,格力公司出具《产品鉴定说明》,该说明显示:“商丘市睢阳区某小区发现的带有‘格力’商标标识的空调器产品,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拆解分析,发现该产品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多处不符。鉴定结论为该产品不符合我公司产品标准,非我公司原装正品,是被改造过的产品。”
同时,格力公司请求商丘市睢阳区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及格力公司的合法权益。
有关规定 售假重赔
拿到这份鉴定结果后,丁女士向阿甘公司提出交涉。“阿甘公司解释称‘串货了’,同意退货,并赔偿1万元损失费,对此,我表示不能接受。因为中央空调装在房子顶部,拆下来房屋肯定有损伤。我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让他们作出赔偿,但他们不同意。”丁女士说。
在正规的销售公司购买的产品咋会出现上述情况呢?
4月24日,记者与阿甘公司负责人刘总取得联系,希望他接受采访。刘总称自己在郑州,“下周一回来再接受采访”。记者提出电话里解释,刘总拒绝。 27日,周一,记者再次联系刘总采访,他称在山东曹县。记者发过去短信,请他短信解释,没有回复。28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刘总,他称没有收到短信,得知记者电话后,称会短信解释。
截至发稿时,仍然没有接到刘总的解释。
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志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来源 京九晚报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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