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解释,国家没有规定库存商品不能出售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商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天气热了,张女士近日在定海某商场买了两台空调,没想到,空调安装后,她发现它们的生产日期距今已近4年。张女士质疑商场将库存机卖给了她,为此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进行了投诉。
消费者:新购空调库存快4年
张女士说,两台空调的生产日期都是2015年10月,也就是说再过3个月就4年了。而买空调时,商场未将这一情况进行告知,张女士认为自己对此理当有知情权。库存这么多年的空调都快成“旧空调”了,她担心就此今后会比较容易出现故障问题。为此,张女士曾找商场协商,希望给予换货或者退货。
但商场答复,国家没有规定库存商品不能销售,且卖出的空调“三包期”是从安装之日起计算,其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没有影响,假如万一出现质量问题,也可以按照“三包”规定给予退换货;但现在卖出的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不予答应。
张女士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自己到商场挑挑拣拣,货比三家之后才下决心买这款空调,也花了不少钱,但如今买到手的空调,能算是“新空调”吗?
商场:国家未规定库存空调不能卖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查,张女士投诉的内容属实,购买的两台空调确实是2015年10月生产的。但商场方认为,当时就是因为空调生产时间比较长了,才进行促销低价销售的。商场再次强调,国家并没有规定库存空调不能销售。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调解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因此商场未主动向张女士说明生产日期,就侵犯了其知情权。
同时,根据2018年发布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规定,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虽然空调的“三包”期限是安装之日起计算的,但是空调在仓库里存放将近4年,可能导致部分塑料配件硬化,使空调更容易损坏,也直接缩短了消费者能够使用的安全期限。
市场监管部门:购买前请询问生产日期
最后经过调解,商场同意为张女士更换新的空调,并承担全部的拆装费用,对此张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上正在出售的空调,生产日期以及离安全使用年限的距离如何?近日,定海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定海城区几家电器商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检商场销售的空调产品生产日期不少都是在半年以内,暂时未发现生产日期在2年以前的。
不过市场监管人员也介绍,目前关于电器库存商品,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出售;国家也没有规定生产以后多少时间定义为库存商品。消费者如果事后想要退换货,只能看购买时是否被侵害了知情权。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销售人员经常不会主动提起电器的生产日期,除非消费者自己问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询问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次,以免出现买到库存货的情况,事后发生纠纷。
商场解释,国家没有规定库存商品不能出售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商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天气热了,张女士近日在定海某商场买了两台空调,没想到,空调安装后,她发现它们的生产日期距今已近4年。张女士质疑商场将库存机卖给了她,为此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进行了投诉。
消费者:新购空调库存快4年
张女士说,两台空调的生产日期都是2015年10月,也就是说再过3个月就4年了。而买空调时,商场未将这一情况进行告知,张女士认为自己对此理当有知情权。库存这么多年的空调都快成“旧空调”了,她担心就此今后会比较容易出现故障问题。为此,张女士曾找商场协商,希望给予换货或者退货。
但商场答复,国家没有规定库存商品不能销售,且卖出的空调“三包期”是从安装之日起计算,其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没有影响,假如万一出现质量问题,也可以按照“三包”规定给予退换货;但现在卖出的空调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不予答应。
张女士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自己到商场挑挑拣拣,货比三家之后才下决心买这款空调,也花了不少钱,但如今买到手的空调,能算是“新空调”吗?
商场:国家未规定库存空调不能卖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查,张女士投诉的内容属实,购买的两台空调确实是2015年10月生产的。但商场方认为,当时就是因为空调生产时间比较长了,才进行促销低价销售的。商场再次强调,国家并没有规定库存空调不能销售。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调解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因此商场未主动向张女士说明生产日期,就侵犯了其知情权。
同时,根据2018年发布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规定,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虽然空调的“三包”期限是安装之日起计算的,但是空调在仓库里存放将近4年,可能导致部分塑料配件硬化,使空调更容易损坏,也直接缩短了消费者能够使用的安全期限。
市场监管部门:购买前请询问生产日期
最后经过调解,商场同意为张女士更换新的空调,并承担全部的拆装费用,对此张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上正在出售的空调,生产日期以及离安全使用年限的距离如何?近日,定海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定海城区几家电器商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检商场销售的空调产品生产日期不少都是在半年以内,暂时未发现生产日期在2年以前的。
不过市场监管人员也介绍,目前关于电器库存商品,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出售;国家也没有规定生产以后多少时间定义为库存商品。消费者如果事后想要退换货,只能看购买时是否被侵害了知情权。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销售人员经常不会主动提起电器的生产日期,除非消费者自己问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询问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次,以免出现买到库存货的情况,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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