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合肥市政务区森林海小区的张先生将楼上邻居起诉到了法院,因为楼上邻居直接将空调外机放在了张先生家飘窗的顶上,张先生认为影响了他家的生活。近日,记者从合肥中院作出的判决书获悉,法院最终认定,楼上邻居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其拆除放在张先生家飘窗顶上的空调外机。11月4日,记者走访省城多个小区发现,楼上住户将空调外机放在楼下邻居家飘窗顶的侵权行为并不少见,一些市民不堪其扰。
楼上空调外机放在楼下家飘窗顶上
张先生诉称,2011年7月,其购买了森林海小区的这处房产,2012年装修后入住该房。后来到2015年的时候,因为孩子在合肥六中读书,他们一家人便不在此房居住,去六中附近居住。
然而,到了2018年,他们搬回家的时候,发现自家的南北两个卧室飘窗上面都被楼上的邻居放了空调外机,而楼上邻居的行为并没有告知他家,也没有经过他家允许。
“空调外机直接放在平台上,一方面外机震动破坏了防水层,导致南边飘窗顶面受潮。另一方面噪音很大,严重影响我们休息,一开机室内都是嗡嗡作响,让人无法忍受。”张先生爱人称,因得知自家飘窗顶上被放了空调外机,他们便找楼上的邻居协商,但是对方却表示不愿意移走。
无可奈何之下,张先生将楼上邻居李先生起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要求李先生立即拆除私自安装在其南北两个卧室飘窗上的空调外机,并对飘窗顶部进行修复,同时赔偿南边飘窗内部墙体因受潮损坏造成的损失3000元。
不侵权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称,其购买的是二手房,2015年9月入住,其承认在楼下张先生家南、北面飘窗顶部安装了空调外机。“但是楼下家墙面损失不是我造成的,我家的空调排水漏不到他家飘窗上。”李先生称,因为整栋楼很多都是这样安装空调的,所以他也就这么装了,如果装支架的话有脱落的风险。
蜀山区法院一审认为,张先生未能举证证明其南面飘窗内部顶面受潮损坏是李先生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水导致。张先生诉请李先生拆除空调外机,并对南面飘窗内部顶面及外部顶面进行修复,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侵权 判决楼上拆除空调外机
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开发商情况说明、图纸,证明小区是中央空调小区,飘窗上不是预留的空调外机空间,也不具备安装空调外机条件。
合肥中院二审认为,案涉飘窗顶部平台为建筑物的外墙面,与该外墙面相对立的住宅专有部分业主,基于对住宅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可以无偿使用该外墙面。即该建筑物内的业主可以使用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飘窗顶部平台安装空调外机,而不应使用与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相对应的飘窗顶部平台,否则视为侵权。
本案中,李先生家的空调外机在能够安装于与其住宅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的情况下,却安装于其楼下张先生家房屋飘窗顶部平台,侵害了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张先生作为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同权利人以及自家房屋飘窗顶部平台的合理使用人,要求李先生拆除其安装的空调外机,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然而,张先生主张其住宅内的飘窗顶部受潮损失应由李先生承担,并无证据证明该受潮是由李先生安装的空调外机造成,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据此,合肥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先生拆除其安装于张先生家南北两个卧室飘窗上的分体式空调外机。
11月4日,记者来到张先生家,其两个卧室飘窗顶上的空调外机依然没有拆除。不过,张先生的爱人表示,楼上邻居说了,这几天就会找人移走,“如果再不移走我们就向法院申请执行。”
不少小区存在类似情况
11月4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探访了省城部分小区,发现多个小区均存在空调外机放在飘窗顶上的情况。
在习友路一小区内,几乎每栋楼均有这种情况,因为楼下飘窗顶上是一个平台,正好可以放置空调外机。记者看到,有的飘窗顶上放置了一个空调外机,有的放置了两个空调外机。也有些住户意识到噪音的问题,没有这么做,而是在自家房屋所对应外立面墙上安装支架,再把空调外机放在支架上,防止空调外机与楼下飘窗直接接触。
在合肥经开区书箱路上一小区内,这种情况也随处可见,伸出墙外的飘窗顶上被放置了一个或两个空调外机。记者发现,飘窗顶上的空调外机基本上都是楼上邻居放置的,很少有自家空调外机放在自家飘窗顶上的,这是因为楼下飘窗顶部与楼上房间更近,安装起来更加方便。
随后,记者在政务区龙图路与翡翠路交口一小区,同样也看到了很多类似情况的存在。
希望判决起到警示作用
市民吴女士家住合肥书箱路一小区,不久前她也是深受空调外机噪音的侵扰,与张先生家一样飘窗上被楼上安装了空调外机。
“楼上一开空调,我家噪音特别大,简直没有办法睡个好觉,因为是夏天,空调开得时间长,我一天都没办法忍受。”吴女士称,当时她找到楼上邻居,发现楼上业主将房屋租给了别人,是租客私自安装的空调外机,“楼上业主知晓后,给租客们做了思想工作,很快把空调外机移走了,安装在了墙上。”
吴女士称,楼上的空调外机移到墙上后,她家里很快恢复了安静,“虽然离飘窗也不远,但是只要不直接接触飘窗,声音就会小很多。”
吴女士非常能理解张先生为了“小事”打官司,“谁都不想打官司,但是法院的最终判决也给了类似事情一个裁判标准。这种做法是侵权行为,希望邻居之间都能相互体谅,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打扰了别人的生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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