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佛山日报全媒体 日期:2016-06-14 编辑:陈美玉 字号: TT
去年年底,何先生在购物时,销售员以可中巨奖为诱饵推销净水机,经不住诱惑的他花1680元买了净水机并中得一张按摩垫。之后他在家上网查询发现两件商品正常售价不足700元。他要求退货,但卖家驻点却已撤,于是他把卖家和超市一并告上法庭。今日(14日),禅城法院通报判决卖家退回货款,但由于何先生举证不能,超市无责。
居住在禅城张槎的何先生称,去年12月7日傍晚,他在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荟丽店购物,在二楼通往一楼的电梯口旁,一自称是深圳恒大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百川”)的工作人员,以可中巨奖为诱饵推销净水机。他经不住诱惑,花1680元购买了能量水机一台,并中得按摩垫一张。何先生回家上网一查,发现同类型的水机不过400多元,同类型的按摩垫不过208元。
次日早上,何先生找到净水机销售者要求退货,工作人员王勇答应12月9日17时之前全额退货退款,并作出书面承诺。但是当何先生再次去办理退货手续时,却发现百川在涉事超市荟丽店的驻点已搬走。于是他找荟丽店负责人理论,该负责人答应找百川的工作人员并帮助解决退货一事,但何先生等待多时,却未见有人解决。
事件未能解决,何先生将百川和某超市荟丽店告上法庭,请求两被告接受其退货并退回货款。他认为,某超市荟丽店作为场地的出租方,理应对进场经营的商家的经营资格及商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其后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庭审中,涉案超市荟丽店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成为本案焦点。涉案超市荟丽店书面辩称,该店与百川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百川也没有在其所属场地进行临时销售,该店没有百川的相关资料。
何先生提供了当日在涉案超市荟丽店购买其他物品的小票,以及按摩垫的保修卡作为证明。保修卡注明了连锁超市的名称,但未具体注明是哪家店。
法院调取涉案超市荟丽店的监控录像,但超市方称监控录像已自动更新,无法提供该录像。
综上,禅城法院认为,何先生未举证证明百川与某超市荟丽店存在租赁关系或展销关系,故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近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百川向何先生退回货款,涉案超市荟丽店无责。
律师说法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但是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何先生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不过,即便超市真的跟他人存在柜台租赁关系,消费者想要取得双方合同或收据等证据也是很难的,毕竟超市不会主动提供。“蔺存宝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考虑到其举证能力,在司法实践中,或许可以积极尝试由法院来分配举证责任,赋予超市举证义务,如若超市拒不举证,则可以推断消费者所主张的属实。
蔺存宝说,一般如果消费者提供了初步证据,法院即可以尝试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超市。但是在何先生一案中,何先生明明可以在协商退货之时录音录像或拍照以证明事件发生在某超市荟丽店,但其并没有这么做,这就导致法院十分为难。
文/佛山日报见习记者黄晓晴 通讯员谭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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