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4日讯(通讯员 鲁淑兰 肖远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 知识产权局《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今年以来,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处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经统计,全市“铁拳”行动1-11月共办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44件,涉案经营额63万元,罚没款金额1003万元,没收物品货值160余万元。
为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有力震慑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全市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治理“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蒋如松、刘慧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和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蒋如松、刘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购买封口机、手动烫金机和喷码机,采取割包掏奖券卡、更换包装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等方式,从事假冒槟榔产品的生产销售。经查,当事人是湖南胖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胖哥槟榔”江永总代理,当事人为逃避日常监管,躲在民房内从事经营,2017年1月开始经营直至被查一直没有办理证照。突击检查现场查扣两台封口机,1台手动烫金机,1台喷码机,及大量与“口味王合成天下”“湘潭铺子”及“胖哥天生有范”等系列槟榔外观一致的内外包装袋、奖券卡。经清算,查扣无证经营槟榔货值金额为647184元,查扣鉴定为侵权槟榔产品系列内外包装袋、奖券卡价值共计608292元。
2019年3月15日,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该县公安局。5月21日,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的产品和经营工具;
2、处以罚款829万。目前,蒋如松已被检察院批捕。
二、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安县腾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高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9年7月23日,东安局接到永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消费者投诉转办件,消费者投诉永州市东安县狮岩路小镇大世界“耐克阿迪达斯店”销售的耐克运动服内没有防伪标识,涉嫌假冒。为查明事实,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东安县狮岩路小镇大世界“耐克阿迪达斯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印有“nike”“adidas”注册商标服装涉嫌侵犯“nike”、“adidas”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销售的侵权服装为夏装,其中“耐克”上衣70件、短裤40条,“阿迪达斯”上衣96件、短裤78件。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进货单据,但无法提供供货方的经营地址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资料。
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例印有“nike”商标服装的产品标识与真品标识不符合且做工粗糙,系假冒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adidas”商标服装不是阿迪达斯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假冒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侵犯“nike”、“adidas”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经营额为18728元。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
3.对当事人东安县腾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49000元;
4.对当事人湖南高华商贸有限公司罚款51000元。
三、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假冒外观设计专利案
2019年5月14日,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大盛镇千家乐大药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非药品柜台上陈列有下列产品:
1、万通金骨灵骨宝冷敷凝胶,标示生产企业:陕西妙应扶民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备案号:陕铜食药监械生产备20170002号,产品备案号:陕铜械备20170027号,型号规格:Ⅱ型30g,数量5盒,销售价格:20.00元/盒。
2、凤妍宁妇用冷敷凝胶,标示生产企业:陕西妙应扶民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备案号:陕铜食药监械生产备20170002号,产品备案号:陕铜械备20170023号,型号规格:Ⅰ型3g/盒*5盒,数量5盒,销售价格:20.00元/盒。
上述两种次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了“外观设计专利,仿冒必究”,但未标明外观设计专利号。经检索未查到该生产企业获得的专利。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
四、刘海艳利用专利权做广告,在广告中未标明专利号
2019年3月1日,当事人从浙江创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10万元的简易包装的“创远”防火电线,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宇杰建材店销售“创远”防火电线,为了促销上述商品,2019年4月,当事人在网站上下载“创远”防火电线的外包装箱设计图,通过长沙某印刷厂印刷500套“创远”防火电线的外包装箱,印刷费用2000元,在当事人印刷的“创远”防火电线外包装箱侧面印刷有“防火,防火墙专利,燃烧90分钟不断电,低烟无毒”,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十二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
五、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祁阳鑫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祁阳鑫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在祁阳高铁站附近村庄进行直销活动,悬挂宣传条幅,条幅上标注“OPPEIN 欧派,有家有爱有欧派”、“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十大品牌之一欧派净水器”、“感恩回馈15周年,厂家直销大优惠活动”等字样,侵犯了“欧派”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实,当事人祁阳鑫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活动中虽标明了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注册商标是“OUPAI”,而事实上以“欧派”品牌产品悬挂宣传条幅进行销售宣传,但中文“欧派”是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1128213号。当事人有意识地标注他人广为传知的商标进行宣传,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权。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款6000元整。
六、祁阳县汇鑫购酒批零直供店销售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当事人销售涉案产品国窖1573酒,注册商标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销售涉案产品贵州茅台酒,注册商标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销售涉案产品五粮液酒,注册商标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而当事人明知回收的礼品国窖1573酒、贵州茅台酒和五粮液酒非合法渠道,且价格低,还进行收购在其商行进行销售,属应当知道是侵权商品还在销售的违法行为。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国窖1573酒1件(6瓶)、贵州茅台酒4瓶和五粮液酒8瓶;
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
七、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专利案
2019年7月10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双牌县华光眼镜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在该商行货柜上陈列的俊视镜片道具瓶瓶身标注“JUST 俊视镜片,耐磨镜片就选俊视,俊视® 1.588轻盈非球面树脂镜片,轻韧耐磨,发明专利号:ZL 200910213033.3,ZL 201110206109.7,ZL 201510216463.6”等内容;(二)该店内正在经营的俊视镜片的中型包装盒上标注“首创无痕专利技术,耐磨性能行业遥遥领先”等内容。经核查,(一)俊视镜片道具瓶由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制作、并于2017年6月免费提供给双牌县华光眼镜商行使用,“ZL 201510216463.6”对应的专利名称为“一种高阿贝数超轻耐磨型树脂材料、镜片及其制备方法”,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5年4月30日,申请人为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4日被驳回,目前已处于驳回失效状态;(二)“无痕专利技术”对应的专利名称为“新型树脂镜片硬涂层的制备方法”,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0910213033.3,授权日为2011年12月21日,于2014年11月5日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权利,在专利权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为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使用上述中型包装盒对俊视耐磨型镜片进行包装,并一直沿用至今。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江苏俊视光学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73755万元、罚款人民币 1.4751 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款2.21265万元。
八、新田县妙学巧记全脑记忆学习工作室侵犯商标权一案
2018年元月以来,当事人加盟“广州妙学巧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龙泉镇云鹤路丽都花园临街房屋二楼,开办了“新田县妙学巧记全脑记忆学习工作室”,对外进行学习培训类的经营活动。2019年3月9日、16日,当事人(微信昵称“shanman1314”)通过与微信号昵称为“ZhanZheng”的进行聊天,付费人民币850元,从“ZhanZheng”处购得2套“童蕴学堂饶教授学龄前后”的培训课程电子文档资料,在获得“童蕴学堂饶教授学龄前后”的培训课程电子文档资料后,除了参考该资料用于教学外,当事人在“闲鱼”网上以淘宝昵称“庄小黑的头巾”“李宝宝的世界” 和微信号“shanman1314”在网上销售“童蕴学堂”饶教授课程电子文档资料。其中在“闲鱼”网上销售“童蕴学堂”饶教授课程电子文档资料7件,共获得销售款金额4160元。当事人的上述销售行为未经商标持有人广东饶教授文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新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条第二款的规定,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商标侵权的行为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500.00元)整。
九、张某侵犯“LESSO 联塑”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9年1月10日,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张某经营的排水管配件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正在加工生产标示“ LESSO 联塑®”字样的PVC-U排水管件。张某共生产标示“ LESSO 联塑®”字样的PVC-U排水管件6吨,成本价为6500元/吨,销售价格为8000元/吨,销售5.67吨,库存75mm直角弯头33箱(0.33吨),上述涉案产品经营额共计48000元。张某未经“LESSO 联塑”商标注册人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生产销售标注“LESSO 联塑”注册商标的PVC-U排水管件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张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张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75mm直角弯头33箱(0.33吨);
2、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模具2个;
3、罚款70000元。
十、欢乐家红牛饮料代理中心侵犯注册商标权一案
宁远县桐山街道五里桥村一家店铺中合格品区存放有“HNTZB红牛”维生素饮料30箱,仔细查看,发现饮料罐为金属质地,罐身主色调为金色,罐底与罐顶的底色均为银白色,罐身正面上半部标有红色双牛头对顶图形,正面中部标有“HNTZB红牛” 维生素饮料,正面底部边缘用蓝底白字标注有“维生素功能饮料”字样。罐身背面的图形样式、字体内容和颜色与罐身正面完全相同。罐身侧面的一侧标注有品名:HNTZB 维生素饮料、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贮藏条件、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饮用方法、营养成分表等;罐身侧面的另一侧标注有出口品商安徽欢乐家饮品有限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生产许可证号及商品条形码6971072150167。上述食品从外包装看,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出品的“Red Bull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相近相似,造成相关公众误认误购。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饮料30箱;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圆整(¥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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