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章先生装修新房,为选购一款净水器去了趟商场,经过再三比对选品,章先生看上了某德国大品牌的净水器。当时,柜台导购称,该款净水器是全进口的,质量特别好。在支付了产品价款8300元后,经销商A公司完成净水器的送货安装服务。
今年1月,正在上班的章先生突然接到楼下邻居的电话,告诉他家里的水流到楼下了。
“我回家发现是净水器在漏水,整个厨房地面都被淹没了。”章先生立刻向A公司报修,A公司派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净水器右端有渗水情况,现场维修后,漏水止住了。
“净水器是安装在橱柜里的,漏水以后,橱柜里面都是积水了,被水浸泡后产生霉味、霉菌、小飞虫,我们都不能用了,虽然现在是不漏了,但是他们也应该帮我排空积水恢复原状的。”章先生起诉要求经销商A公司和生产商B公司排空西橱柜、吧台底部内的积水,将装修恢复原状并折价赔偿。
经销商A公司和生产商B公司认为,章先生购买这个净水器已经近两年,现在净水器已经修好,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应只能二选一。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十四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章先生提供的证据可证实净水器渗水实际会导致橱柜等家具损失,但他没有提供具体受损金额。
结合房屋装修时间、装修新旧程度、已赔付情况、产品价格等因素,法院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衡量,判决经销商和生产商支付章先生损失10000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遇到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情况时,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维权时一定要固定证据,最好可以将受到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并拍照存证,提供具体的损失数字。同时,要注意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只能择一主张。
橱柜净水器维修照片(没有橱柜净水器安装图)
更新时间:2022-03-26 13: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