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作者辛民)一桩疑点重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让河北省霸州市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遭受灭顶之灾。“我们不服,一定要上诉,希望上级法院能公开、公正地审判此案!”2018年11月21日,赫柏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书月等人因不服山东省商河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济南市中级法院已依法受理李书月等人的上诉。
据了解,有关李书月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办案过程疑点重重,令人不解。
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民营企业,其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均为河北省霸州市,主要产品是净水设备,法定代表人为李书月(女,1976年出生,今年43岁)。
李书月原为内科医生,她从医期间,感悟到水污染给人类健康带来的重大影响,于2013年离开医院,怀揣一份为天下人提供绿色健康饮用水的梦想,创办了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几年来,赫柏公司在李书月的主导下,研发生产了赫柏绿源净水器系列产品,先后4次协助农业部主管的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商务部主管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等单位,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和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等地,举办“水与国家安全”研讨会。
赫柏公司取得了多项净水技术专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MA)检测,赫柏绿源牌系列净水机产品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获得了河北省卫生厅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荣膺“中国净水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16年11月16日,商务部正式受理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设立直销企业的申请并公示。
谁知,一夜之间,横祸飞来。山东省商河县公安局在“三无”(无案件管辖权、无证据、无立案)情况下,于2017年4月14日突然跨省对公司董事长李书月等三人实施抓捕,然后带到商河县公安局进行审讯,同时冻结了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账户和公司员工等用于公司业务往来的账户,扣押了大量的公司财物和个人财物,致使赫柏公司无端陷入濒死境地。
据知情人介绍,李书月的孩子出生于2016年11月19日,至案发时仅4个多月,正在哺乳期间。然而,商河公安不惜违反法律法规,将李书月连同4个月大的婴儿一起,从河北省霸州市强行带到山东省商河县。审讯从2017年4月14日带到商河县的当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2时,然后把李书月带到商河县的一家宾馆,由两名女公安人员看守,限制人身自由,李书月四个月大的婴儿也由保姆带着跟在宾馆。随后。商河县公安局民警又将李书月带到公安局审讯至深夜,然后再次被带到宾馆,由公安人员看守;第三天继续审讯,直到4月17日才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晓光指出:商河公安这种拘禁哺乳期妇女行为,有非法羁押之嫌。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拘禁公民,一是必须有法律手续,传唤须有传唤证,拘传须有拘传证;二是一般十二个小时,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商河公安既没有法律手续,又超过二十四小时,从河北霸州开始,到办完取保候审手续时,全程已经超过七十二小时。此外,商河公安将4个月大的婴儿一直“陪绑”,不仅违法,而且极不人道。。
更令人生疑的是,商河公安为李书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明明是2017年4月17日办的,却让当事人填写为4月15日;明明是李雪峰做保证人,却在卷宗里使用作废的刘湖梅签字的保证书,令人费解。
许多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怀疑办案单位是受经济利益驱使而“做案”。他们希望济南中院公正、公开、公平地审理赫柏公司一案,真正做到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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