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编制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编制说明
四、设计要求
五、采购要求
六、施工要求
七、验收要求
八、项目管理动作
一、编制目的统一地暖的标准做法,明确地暖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的控制措施及质量标准,避免出现系统性质量问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属战区所有工程由中南操盘的在建及新建采用干法地暖施工工艺的项目。
三、编制说明本标准做法要求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均按此做法执行。除执行本标准的相关内容外,还应满足以下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7;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0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2-2002;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1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CJ/T175-2016;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GB/T18992.1-20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上述标准及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四、设计要求4.1.一般规定
4.1.1.恒温混合式供暖系统,适用于客餐厅、卧室部位的供暖。
4.1.2.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宜采用45-55℃,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
4.1.3.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在客厅、卧室区域宜在24-26℃,最高不超过28℃。
4.1.4.住宅地热每平米的设计功率应不低于120W,地暖系统初始运行,室外零下8℃条件下,干法6小时之内,整个采暖季采暖房间空气温度能达到18℃以上,地面温度达到25℃以上。
4.2.地面构造
4.2.1.干法地暖绝热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楼层之间楼板上的绝热层不低于20mm,与土壤或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上的绝热层不低于30mm;
4.2.2.干法地暖的木龙骨宽度50mm,高30mm,中心距为300mm,龙骨间绝热层应采用预制管槽EPS板,厚度30mm,宽度250mm;
4.3.分集水器、加热管系统
4.3.1.干法地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0.8MPa。
4.3.2.连接在同一分集水器上的同一管径各环路加热管的长度宜尽量接近,差值不超过10m,加热管总长度不宜超过120m(100m以内为宜)。
4.3.3.干法地暖的加热管的布置采用平行型布置,并根据保证地面温度均匀的原则,宜将高温管段优先布置于外窗、外墙侧。
4.3.4.加热管的敷设管间距,应根据地面散热量、室内空气设计温度、平均水温及地面传热热阻等通过计算确定。
4.3.5.加热管内水的流速不宜小于0.25m/s。
4.3.6.地面固定家具、设备及卫生洁具下无需布置加热管,其他根据设计要求布置,卫生间加热管不得穿防水门槛,卫生间不得设置加热管。
4.3.7.每个分支环路的地板下埋设部分应由一根完整的管段铺设而成,地板以下部分不应有连接件。
4.3.8.不同标高的房间地面,不宜共用一个加热管环路。不同房间和住宅的各主要房间,宜分别设置分支环路。
4.3.9.分、集水器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个分、集水器分支环路不宜多于8路。
4.3.10.系统室内温度控制采用电动式恒温控制阀,通过各房间内的温控器控制相应回路上的调节阀,控制室内温度保持恒定。
4.3.11.分集水器设置的首选位置(是厨房,不宜设置在干区部位)有储藏功能的房间或部位,且须加设外装饰罩。接线盒的高度为距地550mm。
4.4. 锅炉
4.4.1.锅炉宜靠近厨房近外墙侧安装,排烟管长度应小于3米,直弯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当设于设备阳台时,要有防水防冻措施。
五、采购要求5.1.分集水器、混水系统及温控系统
5.1.1.分集水器以及组件(管接头、管夹、差压旁通管、泄水阀、放气阀、堵头等)、恒温混水阀、热电执行器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原配产品。分水器可不带流量计,恒温混水阀为可调式,带止回阀。当不采用混水系统时无需使用混水阀。
5.1.2.地暖循环泵采用专用地暖循环泵。循环水泵必须采用联动控制,以保证在关闭地暖室内温控器时,水泵停止工作。当不采用混水系统时,可不带循环泵。
5.1.3.每一相对独立采暖区域安装1个带液晶显示的非编程室内温控器,控制该区域的地暖加热管支路的热电阀。其中卫生间不用安装、餐厅及客厅可共用1个温控器。
5.1.4.在整个水路系统的最高点应安装自动排气阀。
5.1.5.集分水器及混水系统所有水路三通、弯头等应采用锻压黄铜配件。
5.1.6.房间温控器安装位置应与空调开关面板或房间照明开关设置在一起,以装修协调位置为准,推荐与开关面板同一系列的联体面板。在每个房间和功能区域内设置房间温控器,与相应的热电阀相联,实现区域独立控制,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对区域室温进行自动控制。温控器位置尽量避免安装在空间狭小且共用管路的上方,防止控制器探头检测的室内温度失真。
5.2.加热管
5.2.1.低温热水辐射采暖管应选用De16×2.0的PE-RT管。
5.2.2.高温管路应采用不低于S4级PB管。壁挂炉与集水温控系统、散热片的主供回水管道应采用De25或De32,散热片连接的供回水管道采用De20。管材连接壁挂炉应采用管材配套的铜质阀门,一端塑料管活接头,一端金属活接头。与集水温控系统应采用管材配套的内外丝活接头。
5.2.3.所有用于非相应采暖区域的过路管均需采取保温措施,所有壁挂炉与集分水器之间、与散热片之间的管路均需采取保温措施,保温采用10mm的橡塑保温套管。
5.3.绝热层
5.3.1.干法地暖(龙骨承重)
应采用高密度带预制管槽的EPS或XPS保温板,截面尺寸为250mm×30mm,密度不低于25kg/m3,燃烧性能达到B1级。预制管槽用于安装预制导热板及采暖管。预制管槽保温板包含直管槽和弯管槽两种,水管转弯处需使用定型的弯管槽模块。
5.3.2.干法地暖采用预制带双槽的纯铝导热板或导热系数不低于200W/(m·K)的导热膜,槽截面应为Ω型,以保证采暖管可以卡入槽中不弹出。导热板厚度不低于0.22mm,宽度为280mm,以保证导热板可搭接在木龙骨上,双槽中心距一般为150mm。导热板用于直管槽安装,当位于弯管槽时,应用铝箔胶带将保温板及采暖管完全封闭。当采用导热膜时,导热膜与绝热层同宽。铝板材质优先选柔软、橘皮面型。
5.3.3.碳晶膜对施工精度要求高(碳晶膜表面需要紧贴地板,对地面平整度及水平度极差要求3mm以内),建议优先选用纯铝导热板。
5.3.4.干法地暖模块标准长度为1200mm、1500mm,1800mm三种规格。
5.4.阀门
5.4.1.燃气阀门、生活用水球阀应采用锻压黄铜阀门。
5.5.龙骨及地板要求
5.5.1.木龙骨的规格要求必须是,宽度50mm,高30mm,木龙骨与木龙骨的中心间均为300mm。
5.5.2.地板采用地暖专用实木复合地板,厚度15mm。长度为910mm或1210mm。
六、施工要求6.1.标准节点图
6.2.工作界面
6.2.1.燃气表后接壁挂炉的燃气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玻纹管,并且由采暖系统施工单位预留、连接管道。燃气管两端分别与燃气表和壁挂炉相连。
6.2.2.主进水管、生活用热水管及热水循环管(如有)采用PPR管,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引至壁挂炉安装位,安装位处所有冷热水管、热水循环管(如有)及相应的阀门由采暖系统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并安装至壁挂炉及储水罐(如有)。
6.2.3.壁挂炉及储水罐(如有)至集分水器、散热片间的所有水管路系统均由地暖单位负责施工。
6.2.4.地暖单位应提供温控系统布点图,由土建总包单位完成温控系统的预埋管,穿线由地暖单位负责。
6.2.5.地暖单位应提供木龙骨布置图,由精装修单位进行木龙骨施工。木龙骨布置图应包含横穿龙骨的采暖管点位及尺寸图。采暖水管过木龙骨部位须由装修单位实施开槽,地暖单位配合。
6.2.6.锅炉排烟管预留洞由土建总包单位完成,开洞大小及定位由地暖单位深化及现场校对。
6.2.7.装修单位在安装龙骨时,若对楼板内管线有破坏,须及时通知负责穿线的单位完成维修。
6.3. 地暖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6.3.1.从集分水器接出的过路管应有保温措施,不得直接铺设在地坪上。
6.3.2.连接集分水器的采暖管露出地面部分必须采用保温措施,保温采用不低于7mm厚的橡塑保温材料。
6.3.3.集、分水器宜在铺设加热管前安装。
6.3.4.按照规范要求对已完成的系统进行冲洗及试压,先进行0.6Mpa的试压,至少保持1小时,再维持0.4MPa的压力进行系统调试,装修施工过程中地暖系统须带压施工,直到系统调试。
6.3.5.试压应在地板安装前及安装完毕后分别进行两次,应以每组分、集水器为单位,逐回路进行。
6.3.6.叠合板龙骨施工主要事项
(A)叠合板应优先考虑采用湿法地暖,当采用干法地暖时,施打美固钉前,需要对地面预埋的电器管线进行弹线,管线预埋施工每户每功能间需拍照归档,管线弹线由原水电施工队进行。
(B)龙骨打孔间距为15公分,选择合适的孔安装美固钉,确保管线两边10公分内不得打眼。当管线集中处,无法固定时,可在此段龙骨侧面增加垂直辅助龙骨,辅助龙骨与主龙骨之间采用钉侧向固定,辅助龙骨用美固钉固定,沿墙区域管线集中的,可增加固定在墙面上的辅助龙骨。
(C)尼龙美固钉长度按入混凝土深度至少5公分考虑。可根据龙骨调平的情况选用,8CM或10CM两种长度。固定间距30CM。
(D)龙骨美固钉施打完毕后,应对强电线路绝缘进行摇测,发现绝缘有问题或管路不通的应及时进行处理。
(E)弱电线路的穿线工作应在龙骨固定后进行。强电线路若不影响吊顶施工,同样须放在龙骨固定后进行。
6.3.7.锅炉安装
为提升锅炉安装的观感,需隐藏锅炉连接管道,以增加橱柜的上部操作空间,要求锅炉底边距台面控制在50公分。接口管道与锅炉同高,推荐下图做法,若锅炉管道无法隐藏,需增加装饰罩。
6.4.调试
6.4.1.初次供暖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比当时环境温度高10℃左右,且不应高于32℃。在这个水温下,应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运行正常。
6.4.2.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6.4.3.地暖系统在房屋交付前,应完成调试。不具备调试条件的,经向区域品质与成本管理部报备,根据户型、房间位置、楼层高低因素抽取不少于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样调试。
6.4.4.其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七、验收要求7.1.施工步骤及三个停歇验收点
八、项目管理动作8.1.地暖施工单位定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项目部需联合采购部、工程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土建总包、装修总包、地暖施工单位进行合同条款及技术交底,交底资料需各方签字存档。同时将相关的材料部品进行封样。
8.2.地暖施工合同签订后需在两周内向监理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图),监理审核通过后报项目部及工程部批准。施工组织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8.3.地暖施工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须在现场实施工艺样板,经现场监理、项目部、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8.4.地暖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单位必须与装修施工单位对所有房间地坪的平整度进行书面移交;装修施工单位必须与地暖施工单位对所有房间的木龙骨的平整度进行书面移交;地暖施工单位必须与装修施工单位对所有房间的模块和水管进行书面移交。
8.5.地暖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加热水管进行打压试验,并带压保压施工。
8.6.监理单位必须对每户的水管保压情况进行验收,并且在三个停歇验收点对每户进行验收,同时拍照(水印相机)记录,建立一户一档资料。
8.7.项目部必须在三个停歇验收点对50%的工作量进行验收,并对监理的一户一档资料进行抽查。
8.8.工程部必须在铺木地板之前对20%的工作量进行验收,并对项目部的验收资料、监理的一户一档资料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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