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没有暖气的南方家庭大多会考虑用取暖器来御寒取暖,但每年触电、起火的事故新闻层出不穷,市面上的取暖器值得信赖吗?消费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2021年1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省市级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至2020年关于取暖器产品的抽检情况。
结果显示,监管部门共抽检发现628批次取暖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等安全指标,南极人、荣事达、三角牌、菊花、扬子、骆驼等知名品牌均有不合格情况。
菊花、扬子、骆驼等品牌成不合格重灾区取暖器类型较多,专业术语叫“室内加热器”,包括暖风机、小太阳、电壁炉、油汀、电暖炉、欧式快热炉、电暖气、火盆、电火桶、对流式取暖器、远红外式取暖器、电热板等各种取暖器。
如果取暖器安全不达标,就可能危害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标准对取暖器的安全有严格要求,其适用标准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抽检数据显示,628批次不合格取暖器中,较多知名品牌均有不合格情况,包括三角牌、荣事达、菊花、扬子、骆驼、艾美特、澳柯玛、松桥电器等知名品牌。
其中菊花、扬子、骆驼等品牌不合格次数较多,存在多个生产企业标称同一品牌名称的情况。
其中“菊花”取暖器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就有慈溪市航佳电器厂、无锡市美菊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和美电器厂等3个企业;“扬子”取暖器不合格,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就有滁州扬子华美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科健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和美电器厂、宁波联众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骆驼”取暖器不合格,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就有慈溪市航佳电器厂、慈溪市正多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欧科电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南极人、荣事达、先锋、三角牌等抽检不合格知名品牌三角牌、先锋、荣事达、南极人也有不合格情况。
其中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的取暖器被检出14批次不合格,涉及品牌为“三角牌”“吉星”“小霸王”。
其中“三角牌”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上海市质监局、2018年湖南工商局、2019年广元市市监局共抽检发现6批次不合格,涉及型号为DNQ-120-D、DNQ-90-N1、DNQ-60-HX1、DNQ-100-N3 、DNQ-200、DNQ-90-N,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
“先锋”取暖器被抽检发现7批次不合格,于2018年成都市市监局、2018年郑州市工商局、2017年乐山市工商局共抽检发现7批次不合格,涉及型号为HF324QD-10、NSB-10TQ13、HF67QD-10、CY60BB-13、HF615QT-12、HD63RC-20、NSB-10TQ13,涉及指标为电源端骚扰电压、插头尺寸、标志和说明。
标称生产企业为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的室内加热器(石英管取暖器),型号为FGW-800D,批次2018.11.16,于2019年国家认监委监督抽查发现其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撤销其CCC认证证书证书。
较知名的“南极人”牌取暖器也被发现不合格,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召回南极人牌五面取暖器,型号为YS-400,批次为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产品底部的万向轮缺少固定片及膨胀螺丝,产品可能存在发生侧倒的风险。
安全问题突出,有触电、起火危险抽检数据显示,628批次不合格的取暖器中,问题较严重的是以下4个指标: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占到59.4%。
一、标志和说明,有215批次不合格。标志和说明是指产品铭牌或者使用说明等,包括电压、功率、器具型号、规格等标识,如果标志和说明缺失或不规范,用户可能无法安全、正确地使用器具,有安全隐患。比如为Ⅱ类器具的标称品牌“松桥”取暖器,其产品说明书上并未按规定标出Ⅱ类器具的符号。比如标称由嘉兴市顶王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顶王”牌“多功能取暖器”(型号规格:DW;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12),额定电压和额定输入功率内容缺失。一旦消费者误操作,易引发触电、着火等危险。
二、接地措施,188批次不合格。如果取暖器无接地措施或接地措施不合格,一旦发生漏电,易引发触电危险。主要发现问题如下:接线端未采用足够回弹性能(如采用弹簧垫圈)的措施,易导致接地线松脱;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无防松措施,存在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振动而松脱的可能,导致接地失效,有触电隐患。
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81批次不合格。国家标准对取暖器的软线的横截面积等均有要求,如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过细,就可能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发热严重,造成绝缘损坏、短路,引发触电、火灾事故。
四、输入功率和电流,127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实际使用超出额定功率和电流,可能有安全风险。
《消费者报道》选购建议一、查看“3C”认证标志。取暖器被纳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必须要有3C认证和证书,消费者可查看商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厂名、厂址、执行标准标注、使用说明、合格证是否齐全。
二、防止低温烫伤。低温烫伤是指身体长时间接触低热物体,热量蓄积导致皮肤、皮下组织受到损伤。婴幼儿、老人、瘫痪病人或醉酒者尤其需要注意。使用取暖器时,距离不要太近,也不要长时间对准身体的同一部位。
三、不要覆盖衣物进行烘烤。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过程中注意远离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和明火,禁止覆盖,不要在电暖器上覆盖衣物进行烘烤,以免热量不能及时散发,造成火灾。
四、功率选择根据实际需求。12平方米的房间适用900W的取暖器;15平方米的房间适用1500W的电暖器;20平方米的房间,在电源线路等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用2000W以上的电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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