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琦实习律师(文章来源于 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网站,关注公众号:瑞鼎律人)
近日,本人遇到一件极为“离谱”的事。家里用了两年的TCL电视机突然黑屏后再也无法显示画面,维修人员上门简单看了看就告知了结论——主板坏了需要更换,并告知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不能适用其三包政策,即“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规定,本次维修需要付费,预估在四、五百左右。笔者突然陷入了疑惑之中,主板都不算主要部件,那什么才算呢?维修人员给出了一套眼花缭乱的屏内屏外、屏前屏后的说辞,但并没有提供主要部件清单等相关依据。
怀着这样的疑问,笔者在网上进行了查询,发现这个问题并不是个例。许多消费者在使用电视机、电脑、空调等设备时,都出现了:刚好在整机的保修期一年后一段时间主板、显示屏等部件损坏的问题。看各家大神各显神通地出各种维权经验分享,但维权之路仍然让一般人觉得充满困难:首先设备、元件的事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本身就比较陌生,只能凭借朴素的价值观来判断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其次,维修费用本身就不高,走诉讼费时,执着的也就只能不停打12315维权举报,但也出现过12315要求商家免费维修但商家根本置之不理的情况。
那么主板、显示器到底属不属于主要部件呢?该不该适用“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的三包政策呢?
首先,我们肯定:主板、显示器属于主要部件,适用保修三年的政策。根据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液晶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名称包括: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谱器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谱器。显而易见,显示器明确已经包括在主要部件范围内了,那么主板看起来似乎能和逻辑组件搭上关系。
逻辑组件是什么呢?按照文义解释,逻辑组件即为在电视机中传导各种信号的各组部件的总称。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仅10天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立马搬出了一份叫做《平板电视组件名词术语规范》的行业协会标准。其中就将质检总局的“逻辑组件”限缩至数字逻辑组件、逻辑板、驱动板,还单独增加了一个主板组件和电源组件,将主板组件从逻辑组件中剔除。同时,在知网、百度、知乎上检索关键词“逻辑板”后,笔者发现逻辑板居然总是和电视是关联在一起的,可见这是一个厂家自创的词。
TFT液晶屏的逻辑板包括五部分电路:时序控制电路(TCON)、DC-DC转换电路、屏源极驱动(列驱动)电路、灰阶电压(伽马校正)发生电路、屏栅极驱动(行驱动)电路,其组成框图如图1所示。(来源于文献:DOI:10.19695/j.cnki.cn12-1369.2017.09.040)
液晶电视的逻辑板的作用是:将主板送来的LVDS信号转换成液晶面板所需要的行列驱动信号,驱动液晶屏正常显像,是液晶电视中的数字处理电路与液晶面板显示电路的桥梁。
而主板是智能系统的灵魂,帮助电视机系统实现各项指令的接收和运算解析,然后分派给电源板、背光灯板、逻辑板、键控板、遥控板等各个零部件进行工作,相当于电视机的中枢大脑。
如此重要的部件,现在却被各个厂家认定为“非主要部件”。为此,陈美莲将漳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2017)闽0602民初6226号判决书显示:
2014年7月11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三星55hu6000型号的彩电壹台,售价8199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产品三包凭证,该凭证载明: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性能故障而需进行的维修均为免费。2017年4月11日该机出现问题,原告经向被告反映,三星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发现电视主板故障,给予免费维修,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2017年6月,该彩电再次因为主板问题出现故障,原、被告因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至今未处理。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被告主张讼争三星彩电的故障属于原告人为原因所造成,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所购买三星电视的主板在2017年4月、2017年6月发生故障,已超过15天,但处于主要部件的三年保修期内,被告应依照三包凭证给予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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