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居民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为:
1、居民用户每机每月22元,企事业单位每机每月26元,同时向每个有线电视用户提供一台数字机顶盒,供用户使用,用户不再另付机顶盒费用。
2、同一住户需增加分机的,机顶盒由用户自愿购买,其数字电视分机收视费标准仍为每机每月2元不变。
3、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对低保家庭予以照顾,收视费标准维持现有的模拟电视收费标准不变,即每机每月12元;对市总工会确定的帮扶户也给予适当照顾,其收视费标准为每机每月17元。
4、在册有线电视用户,可凭户主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属营业厅或者营业网点办理开通数字电视。
5、新报装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需带备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上姓名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属营业厅或者营业网点办理开通数字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