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天下午2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2年半#
郭美美,何许人也?郭美美,本名郭美玲,可算是首批网红,网络炫富的“鼻祖”。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
之后,郭美美以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这孩子刚出狱不久,又开始在网络上高调亮相,最终得到了开头描述的结果。
可能是网络精准推送的原因,无意间看到2014年8月《人民日报》对郭美美事件的评论:炫丑与审丑都是种病态!
看到这篇评论,我有两大感受:①简直就是穿透历史啊,7年过去了,“炫丑”与“审丑”的病态依然存在;②简直就是精彩申论范文啊,忍不住拿出来赏析一番。
之所以说这是一篇难得的申论范文,因为它具备申论范文的四个特质(也可称之为“十六字决”)↓↓↓
特质一:观点明确说这篇评论观点明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评论一下子就抓住了网络病态和网红病态——炫丑与审丑,非常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时至今日,这种炫丑与审丑的病态仍然存在,所以也是穿透历史的。
第二,主标题直接把“炫丑”与“审丑”体现出来,而没有采用含糊的表达,比如“从郭美美事件说开去”。
第三,文章的主标题、开头、主体、结尾,处处体现“炫丑”与“审丑”,一步一步强化观点,非常有利于将读者带入文章的语境。
特质二:结构严谨与散文式的评论有所不同的是,这篇评论结构严谨、清晰,有章法可循。可以想象,如果把一篇申论文章写成了散文式的东西,阅卷时无法一下子抓住要领。
对申论文章稍有研究的,应该扫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篇评论采取的是“起承转合”的行文手法。在往期发布的《人民日报申论范文赏析:如此畸形的“饭圈文化”必须根治!》,专门详细介绍过“起承转合作文法”,这里不再赘述,想了解学习的可以戳开看看。
从这篇评论的行文看,简直就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起:就是第一自然段,一针见血地指出:“网络红人”通过“大胆露骨”的丑态行为“吸引眼球”。
——承:就是第二自然段,论证网络“炫丑”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转:就是第三自然段,从论证“炫丑是一种病态”,转到论证“审丑也是一种病态”。
——合:就是第四、五自然段,从论证“炫丑”与“审丑”问题,向社会风气、价值培养方面引申,并向网友发出倡议:守住做人的底线和处世的原则,信守健康、向上的价值和积极、美好的信念,我们就始终拥有一盏前行的明灯。
特质三:论证充分许多人写申论文章“官气十足”,喜欢“颐指气使”,抛出一个观点后,紧接着就开始说要这么办、应该这么办、必须这么办,但就是不说为什么这么办,这就是典型的“论证失语症”。
申论文章的论证方式切忌呆板、单一,应该多运用常用的事实论证、理论论证、假设论证、比喻论证、因果论证等论证方法,这样文章才具有可读性甚至观赏性。
这篇评论的论证方式就比较灵活、多样:
比如,事实论证:在微博上炫富、炫“干爹”、捏造一个“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头衔、曝不雅视频……近几年,郭美美不时成为网络关注热点。
比如,理论论证:炫丑与审丑的共同特点是,在是非美丑善恶等基本价值观念上,发生动摇、迷茫甚至错位。
比如,假设论证:如果炫丑反而得到激赏、鼓励,如果做丑态、行低俗、干坏事反而成名、得利,如果行事可以只看结果而不辨是非,只会让更多的年轻人误入歧途。
同时,这篇评论还运用了比喻论证、比较论证、因果论证等,简直就是一部论证方式的“百科全书”。
特质四:语言流畅这篇评论不仅语言流畅,还有不少妙语佳句。
比如,炫丑者以非为是、以丑为美。
再如,更严重的是,形成一种不良社会风气,丑态横行、正气不彰,主流价值、向上信念、做人底线可以被挑战、被嘲弄、被解构。
还如,郭美美之流的行为选择,毕竟只是“小众”,虽能得一时之利,却终究行而不远。
时隔七年,现在读这些句子,是不是仍然感觉酣畅淋漓、产生共鸣?
对郭美美事件,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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