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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公安警匪电视剧(公安警匪电视剧大全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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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6 13:12:56

参考资料:河南人民出版社《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1980年1月4日深夜,位于太行山东麓的辉县(今河南省新乡市的辉县市)公安局,正在办公室内值班的辉县公安局崔副局长接到了一个报案:本县赵固公社下官大队(今辉县市赵固乡下官村)小学时年24岁的民办女教师陈某在1月3日去学校上班后就一直未归,至此时已经失踪超过24小时。接到报案后的崔副局长立即叫上几个侦查员跳上吉普车火速驶往下官大队。

今日的辉县市公安局

老照片,驾驶吉普车的民警,可以很好的表现案发当时民警的精神面貌

根据陈某父母的介绍,陈某在1月3日一早正常离家去学校上班,到晚上都没有回来,当时他们并不在意,因为女儿以前也经常有批改学生作业晚了就睡在学校的情况,家里又没有电话,所以一般也不会事先通知,直到1月4日上午还不见人回来,就前往学校去打听;而学校方面则介绍,陈某在1月3日批改学生作业至晚上9时后离校,第二天也就是1月4日没有按时来上班,学校以为是她家里出了什么急事而没来得及请假,起先也没有在意,直到上午9时陈某父母来学校打听女儿下落,学校和家里一对头大家顿时意识到陈某失踪了,顿时慌了手脚,发动学校同事,学生家长,陈某的七大姑八大姨等亲友四处寻找,从1月4日上午一直找到了入夜,几乎已经把下官大队翻了个底儿朝天都一无所获,无计可施的众人不得不在学校校长的提议下向辉县公安局报案。

美术作品,生产队年轻女教师,本案受害者陈某就是一个教师

据了解,24岁的陈某为人和气,在当地人缘很好,仇杀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民办教师工资微薄,因此她也没有什么积蓄,所以图财害命几乎也不可能。那剩下的可能只有两种,要么是自杀,要么是情杀。

在访问了一圈陈某的亲戚朋友同事后,警方非常干脆利落地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因为陈某身体健康、心态积极,且失踪前毫无异常行为征兆,这样的人你说她要自杀,用来骗鬼鬼都不信。

对陈某家中的房间和办公室抽屉的搜查证实了崔副局长的判断,因为在陈某的被褥下面藏着两封各长达千余字的——情书!

一封中写着:“亲爱的,我现在好像九月的菊花受了霜,收回了令人喜爱的面容。在这不幸之时,有哪位知心朋友能帮助我呢?”“我真心诚意地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但这事难办呀,因为社会不允许,你能给我指条路吗?……

另一封信中写着:“哥哥呀(这里的“哥哥”不代表血缘意义上的哥哥,而是情话的昵称),我与你无话不谈,假如我们二人相住异地,有话向谁倾诉……

因为觉得信写得肉麻而掉了一地鸡皮疙瘩的侦查员在陈某亲友们的帮助下核对了情书的笔迹,确认都是陈某的手书。不过,这两封情书除了能证明陈某有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友外,暂时似乎还证明不了其他什么,因为上面没有对方的姓名,也没有写落款和时间。

在陈某的办公室抽屉里还发现了一封别人写给她的信,发信的地址是新乡飞机场,发信人是李明,内容颇带有一些威逼的口吻:“……你知道什么时候是你的诞辰,但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突然死去。人总是有情有意的。自从咱俩谈话以后,希望你不要再三心二意,小心枉投自己的一生,回头吧!……

字里行间似乎是在指责陈某水性杨花脚踏两条船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已经闻到一股浓浓的八卦味道的崔副局长认为这个新乡飞机场的李明有必要好好去查一查,所以他派出2名侦查员带着县公安局的介绍信火速驱车前往新乡机场(应该是空军新乡场站,因为当时新乡没有民航机场)进行查访;而自己则留在下关公社、待县局增援的刑侦技侦力量赶到后继续进行勘查和访问。

兴冲冲地赶到新乡机场的侦查员在讲明来意后笑容很快就僵在脸上,因为机场方面告诉他们:机场确实曾经有个叫李明的临时工,但是此人在半年前就已经辞工走了,随后就没有他的消息了(大哥,你为什么不在电话里就说明白)。不过为了不让两位侦查员白跑,机场方面给了李明在招工时留下的家庭住址——赵固公社某大队。随即侦查员在1月5日傍晚赶到赵固公社并在公社的帮助下找到了李明家,却又扑了个空,李明的母亲说儿子经常在外面做工,要到年关才回来并提供了李明大致的去向。随后两名侦查员带着干粮在太行山中顶风冒雪跋涉了一天两夜,挨村挨户地查访,终于在1月7日深夜找到了借住在某个小山村的李明。

打量着李明怎么看也怎么跟文化人沾不上边,不像是能写出这么一封文绉绉的“威胁信”的家伙,侦查员心中十分疑惑,拿出这封信让李明辨认后李明极为委屈,他说他在1979年农历十月的时候经赵固公社前田庄大队女社员“秀云”的牵线搭桥认识了她的娘家闺蜜陈某,第一次见面两人谈得比较投机,当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然后陈某回自家了,李明回新乡机场了;之后他们又见了一次面,这次聊得更投机,各回各家后就通过媒人“秀云”约定了亲事,农历十月十九定亲并昭告左邻右舍。但是到了农历十月十八那天,媒人“秀云”又告诉李明:陈某不想嫁了,亲事取消。

李明当场就急眼了,赶忙从新乡机场跑回家,请本村的文化教员冯顺代笔给陈萍写了这封信,之所以请冯顺代笔,是因为李明自己文化不高,而陈某却是教师,为了不让陈某看低而特地让冯顺用深奥的辞藻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以至于写完后李明自己都看不懂这信表达得是啥意思,但是文化人既然这么写那就这样吧,随后信就通过邮局发了出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陈某没有回信,也没有任何表示,两人从此没再见面。

侦查员立即将李明带回赵固公社,然后一个在李家看着李明,另一个去冯顺家核实情况,冯顺所说的和李明所说的完全一致。为避免两个人事前串供,侦查员随后又在村里对村民进行查访,群众一致作证陈萍失踪的1月3日那天李明刚好住在村里,有过硬的不在场证明。至此,李明的嫌疑被排除了。

与此同时,崔副局长在查访中了解到还有另外的两个媒人给陈某介绍过对象,分别是家住在胡村店大队和亮马台大队的两个青年农民。但是陈某瞧不上庄稼汉,连见面都没同意(李明因为当时在新乡机场工作,多少有点体面)而直接告吹。不过经查这两个青年从未见过陈某,如今都已经成家,在案发当天也都在家中没有出门,所以他们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在确认陈某社会关系的同时,另一组从县局来增援的侦查员继续清点陈某的个人物品,结果在一本小说中发现了一份辉县人民医院(今辉县市人民医院)的病历本,上面就诊人一栏填着的名字为“张美清”,医生诊断一栏赫然写着“早孕”。“张美清”的病历本怎么会出现在陈某的私人物品中,两个人是什么关系?继续查!

80~90年代的辉县人民医院

随后两名侦查员来到辉县人民医院,在妇产科找到了曾经给“张美清”看诊的医生,该医生证实:的确给“张美清”看过诊,她当时已经怀孕三个月;侦查员问“张美清”的样貌医生为难地表示过去时间太久她记不清了,只按照依稀的记忆说了个大概。不过,当时还有一个女青年陪同“张美清”一起来看诊的,并且记得“张美清”管这个女青年叫“小欣”。侦查员问这个记忆可靠么?医生犹豫了片刻神色坚定下来:绝对可靠!

崔副局长闻讯后大喜,立即指示马上去查这个“小欣”,结果在大队部干部的帮助下没一会儿功夫就把“小欣”查出来了,她是陈某的好友,关系不亚于给李明当红娘的“秀云”,也是“闺蜜”级别的存在。崔副局长瞬间意识到“小欣”是关系陈某失踪案进展的关键人物,立即要干部将她带到大队部问话。

“小欣”来后面对民警显得极为紧张,一口咬定她确实和陈某一起乘坐拖拉机去县医院看病,但矢口否认是去看妇科,坚持说她是去看眼病,陈萍是去看牙疼,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这个表现在经验丰富的崔副局长眼里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老崔在大队干部的“配合”下一出“红白脸”的双簧连哄带吓,就轻易地摧毁了“小欣”的心理防线让她说了实话(保证说只要她讲实话证明她和陈某失踪无关,她啥事都不会有,公安局不会动她半个手指头):“那是1979年10月上旬的一天,我和陈某乘坐大队的拖拉机去县医院看病,我真的是去看眼睛的,陈某也对我说她是去看牙的。到了医院后她让我先去挂号,当我看完眼科出来后就左等右等没等到她,去牙科问医生说根本没来过这么个病人,我急了,内科、外科什么的挨个找,当我走到妇产科时看到陈某坐在里面,医生正在给她检查,我走进去时正好听到医生说陈某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并问陈某什么时候结婚的,她说一年多了。我当时就懵了,直到医生见我和她认识就问我陈某嫁人多久时我才回过神来,为了不让陈某丢丑也按着陈某的说法回答了医生,帮她掩饰了过去。回来的路上我好几次问她,她竭力回避并且拉下了脸,我怕她跟我翻脸今后做不成好朋友没敢再问下去,她随后逼我发誓不许对任何人讲这件事,所以事后我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半点风声。

一张表现某县医院病区走廊的老照片,可以以这张照片脑补辉县人民医院内部的场景

这无疑是个重大发现!崔副局长对陈某失踪这件事有了新的也是他最不想看到的猜想:陈某未婚先孕,奸夫为了掩盖丑事而对陈某进行杀人灭口并抛尸。

随即崔副局长带着侦查员们强忍着肉麻的鸡皮疙瘩又将陈某留下的两封“情书”逐字逐句地看了N遍,最终信中说“我真心诚意地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但这事难办呀,因为社会不允许”这段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如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样的婚姻不会被社会允许?

答案是——五服以内的亲族关系。而且,对方很可能也是个颇有知识水平的文化人,因为对于目不识丁不开化的愚昧文盲来说,五服以内的血亲通婚根本不叫事;只有文化人才会对五服以内血亲禁止通婚这一条产生畏惧感(因为在旧社会知识分子阶层是姑表近亲结婚的“重灾区”,所以建国后文化人的近亲结婚就成了《婚姻法》重点整治对象)。

因此,崔副局长下令将下关大队范围内的93名男性青壮年全部过了一遍筛子,过筛标准只有两个:1、与陈某有五服以内的血亲关系;2、有一定的文化。这一筛筛出了2个人,一个是下官大队的大队干部,是陈某的姨表哥,不过此人已经结婚多年且有了两个孩子,然后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号召早早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就算他和陈某真有一腿,再怎么努力“耕耘”也不可能让陈某怀上他的种,再说当时夫妻两个只要求一个做绝育,凡是肯自己结扎而不让妻子上环的男人至少可以证明这个男人是个爱老婆的好男人。所以他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

另一个是时年22岁的赵固公社供销社下官大队代销点售货员张清池,他的妈姓陈,是陈某老爸的亲妹妹,陈某管他妈叫姑姑,他管陈某叫表姐,陈某管他叫表弟。两人是姑表姐弟的关系,从小就住在一个村子里,从光屁股开始就一起玩,关系一直很好。

当然,不能用这些来定张清池的罪,因此崔副局长下令将张清池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调查。

1月26日傍晚,几个下官大队的女社员正从机井抽水浇地,突然一个女社员发现从机井里抽出的水中居然陆陆续续出现了丝丝长发。由于当时陈某失踪在下关大队已经人尽皆知,这些女社员瞬间就想到了失踪的陈某,个个吓得不行,立即四散去叫男人。

不久,几个男人跑了过来,其中陈某的哥哥陈某拿着手电筒往机井里面照,赫然发现机井内两只穿着鞋子的脚丫子在水面上森森然地杵着(因为抽水浇地,机井内水位下降,所以脚才会露出水面)。众人顿时炸了窝,由于原先驻扎在村里的警察暂时回县公安局开中期案情分析会顺便休整一日,村里一个警察都没有。因此陈某的哥哥立即骑着自行车一路跑到辉县公安局报告这一情况。

接到报告后,崔副局长立即带上十多名侦查员连夜驱车赶到现场,随后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从机井中打捞了出来。

尸体背部绑着一块40多斤重的石头,一根麻绳从两腋下把衣服和石头捆在了一起,麻绳一端捆着双脚,颈部勒着一条花线绳,两只手的手腕被一条粉红色纱巾捆绑着。经陈某的父母辨认衣着和身体部位特征,死者就是已经失踪了23天的陈某。经法医尸检,陈某的死因是被他人紧勒颈部窒息而死。

陈某找到了,但是对张清池的调查却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因为张清池的伯父是下官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几百号社员害怕遭到报复,因此对侦查员的查访躲躲闪闪,欲言又止,以至于一连几天对张清池的调查没有取得效果。

虽然张清池的伯父在下官大队一言九鼎,但是崔副局长相信总有人不惧他。

1月29日,一名女青年主动来到辉县公安局报告了一个情况:她曾经在下官大队插队(如今已经回城,因此完全不拿张清池的伯父在当地的威望当盘菜),1980年初才刚刚调回原籍新乡市。1978年冬天的一个深夜0点左右,村里早就安静一片、落针可闻。她当天夜里结束新乡的探亲假回村,路过代销点门口时看到陈某正在那里轻声叫门,看到她路过就主动解释说要买一点东西。她觉得奇怪,什么重要的东西要深更半夜买?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陈某这个时候来代销点根本不是来买什么东西,背后一定有问题。

生产队购销点老照片,本案罪犯张清池就是购销点售货员

有了这个突破口,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这种事只要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人民群众在侦查员们的“循循善诱”下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张清池的罪名坐实了,那他就是铁定要被枪毙的杀人犯,是要开公审大会并游街的。老张家出了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那张伯父的支部书记可也就当到头了,就算还能继续当下去,也得夹着尾巴做人,那样的话还怕个啥子报复。

很快1个女社员悄悄告诉侦查员:1978年的一个晚上,她因为家里急需用盐,因此她在夜里去代销点买盐,来到店门口时发现店里没有亮灯,刚要叫门,结果就听到店里传来张清池和一个女人的对话声,她仔细一听,觉得这个女人的声音很像陈某的。

很快,侦查员们又从张清池的邻居处打听到了一条重磅消息:一个多月前,也就是1979年11月的某一天,张清池曾经向他妈提出要和胡村店的未婚妻退婚,和陈某结婚,话刚出口就被老爹结结实实地赏了两个大嘴巴子,然后被父母轮流指着鼻子尖臭骂一顿,然后在当天晚些时候又被自己当大队支部书记的伯父又指着鼻子尖臭骂了一顿,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然而陈某在1月3日夜里失踪后,张清池却在1月4日上午就和胡村店的未婚妻匆匆登记结婚了!表姐不见了,大家伙儿正着急忙慌地找人的时候,作为和表姐从小长大,关系很好的张清池却不帮着大家一起找自己的表姐,而是着急忙慌地去登记结婚——这显然违反人之常情。

一张80年代的老结婚证原件

但这个时候,警方依然没有动张清池,而是继续花了整整三个多月的时间进行大量的群众查访和坐实证据,坐实了张清池在1月3日夜里的行动轨迹——他在案发时段并不在代销点里。

5月劳动节假期刚过,崔副局长带着几名侦查员来到张清池家“蹭饭吃”,张清池虽然脸上强作镇静,但眼神躲闪,随后在饭桌上,崔副局长和张清池有了如下的一段对话:

崔:“你认为陈某为啥被害死?”

张:“可能有仇人吧?”

崔:“你平时和陈某有往来吗?”

张:“她让我给她代买过一些东西,钱都给我了,她还送过我两对鞋垫。”

崔:“别的还有什么交往?”

张:“她有一次去照相,借过我的钟山牌手表,用后马上还给我了,我还送过她一支不锈钢表带。”

钟山牌手表

随后崔副局长一直旁敲侧击地问张清池到底和陈某有没有那种关系,张清池百般回避,只字不提。这顿午饭结束后,当天深夜,新乡市公安局批准将张清池拘留审查,随后在第二天凌晨,张清池被一辆北京212吉普车从下官大队拉回到辉县公安局。

用作警车的北京212吉普车

之前两人多次密会的证据以及目击者的证词,陈某肚子里3个月的胎儿与张清池的血亲鉴定报告(这也是为什么崔副局长耐心地等了这么久的主要原因,因为当时血亲之间鉴定技术刚引进刑事侦查不久,全国只有沈阳一处可以做此鉴定,收集样本送检需要时间,因为全国各地的样本都云集沈阳,沈阳的实验室就算24小时三班倒连轴转也得一个一个按照先来后到进行排队,要插队必须公安部亲自来函,所以在结果出来之前只能耐心地等)等人证和物证一样一样被摆在张清池面前时,张清池呆若木鸡,面色如土,浑身渐渐抖得如筛糠一般,最终心理防线完全崩溃,交代了自己杀害自己的表姐兼情人陈某并抛尸的犯罪事实。

陈某和张清池因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朝夕相处久了渐渐产生了不伦之恋,这层窗户纸直到1978年底被捅破,两人在某夜在张清池值夜班的代销点内发生了关系,随后这种关系每隔几天就发生一次,1979年10月陈某到县医院检查时被告知已经怀孕三个月后没了主意,立即去找张清池商量如何是好。张清池要求打胎,陈某不从,进而提出张清池和胡村店的未婚妻退婚并娶她为妻。张清池鼓足勇气跟家里提了这事后结果被老爹PIAPIA打脸外加挨了爹妈和伯父的两顿臭骂,随即就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杀掉陈某,一了百了。

1980年1月3日晚,张清池到大队小学约陈某出来到机井房,说是商量和胡村未婚妻退婚并娶她的事,陈某不知是计乐呵呵的跟着赴约,怎料两人进入机井房后,张清池趁陈某不备,突然凶相毕露将陈某扑倒在地,双手掐住脖子将她活活掐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绳将机井旁的一块石头绑在陈某尸体的背上,又用花线绳勒住尸体的脖子,绑石头的麻绳还有富余就又在尸体的脚上缠了几道,最后用陈某的粉红色头巾倒着绑住她尸体的双手,将尸体头朝下脚朝上的投进了机井里——

至此,本案在5个月后真相大白。罪犯张清池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新乡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辉县人民法院根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在辉县召开公审大会,当众宣判张清池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一张表现80年代公审大会的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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