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治体系建设也逐渐走上了正轨,完善的立法体系不但确定了各种罪名,也为其搭配了适宜的刑罚,其中只有少数的罪名能够构成死刑判罚,即我们常说的重罪。
偷窃作为日常生活中最常发生的犯罪行为,由于其对于社会的破坏性不大,因此罪犯最多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建国后的几十年里,还没有听说有哪个小偷因为盗窃被判处死刑。
虽然在严打中有人确实因为盗窃丢了性命,但那毕竟不是正常情况。
不过在1986年的时候一位名叫黄庭利的盗窃犯却被法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这也让他成为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正式判处死刑的小偷,那么他究竟犯下了哪些恶行,才会招来如此重罚呢?
一、落魄青年误入歧途黄庭利出生于我国山东省沂南县大庄乡,他的家庭以务农为生,在他小的时候,家境相对窘迫。
不过,此时的黄庭利并没有踏实地帮助家里干活儿,而是想要到广阔的天地中寻找自己的机会,为此他在1970年前后踏上了北去的列车,他听说北大荒那里机会很多,便想要去碰碰运气。
那个时候的北大荒还处于开垦阶段,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劳动力缺口,当时只要是个吃苦耐劳的年轻人去到那里,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发展前景也比较不错。
不过游手好闲惯了的黄庭利根本不想下地干活儿,他在东北地区整日只是闲逛,做着天上掉馅饼的美梦。
谁知馅饼没见到,大难倒是先一步来临,一次黄庭利在过铁道的时候没有注意来车,被飞驰而去的火车压断了一条腿,随后铁路部门按照规定为他免费安装了假肢,还送给他一些抚恤金,希望他能够回到家乡养伤。
但是黄庭利觉得铁路部门的这些补偿根本没有办法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在朋友的“指点”下,他整日拄着拐杖站在哈尔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里,希望能够再从铁路部门“讨点好处”。
不过,这种日子也让黄庭利的钱包见了底,有时甚至连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
在火车站讨好处的日子里,黄庭利发现这里盘踞着不少小偷,他们通常都是团伙作案,成功率非常高,经常一天下来就偷盗了百八十块,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于是黄庭利便开始暗中学习小偷的偷盗手法,并决定加入他们的偷盗队伍。
不过黄庭利不知道那时的小偷团伙领地意识极强,对于他这种“自学成才”的外来者是非常排斥的,因此黄庭利因为偷盗,被这些人狠狠地教训了几次,黄庭利知道自己触碰到了霉头,便只能灰溜溜地离开。
虽然离开了火车站,但这段偷盗的经历让黄庭利对这项罪恶的勾当着迷不已,他觉得这种轻松的赚钱方式可比种田快活多了,于是他便在江湖上到处拜访有名的小偷,学习他们的独门技巧,几年下来他的手艺愈发精熟,他便再次回到了哈尔滨火车站,准备开启他的贼王生涯。
二、贼王黄瘸子在回到哈尔滨火车站之后,黄庭利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在原来的小偷团伙面前立威,他先是给自己起了一个黄瘸子的诨名,这显然比他的大名更容易传播。
之后,他便找到了当时哈尔滨小偷集团的头目李玉方,想要和他在偷窃技法上一较高下。
李玉方根本没有将黄瘸子放在眼里,很快就接受了这次挑战,他们两人约定共同坐上一班火车并在同一个车厢里行窃,谁能够在三站的行驶时间里偷到更多的钱,谁就算成功了,李玉方的同伙可以上车“督战”,但是绝对不能帮忙。
两人上车之后便找位置坐了下来,在到达第一站之前,他们谁都没有动手,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找到一个合适的盗窃对象显然是更重要的事情。
很快两人的目光同时被一位中年人所吸引,他穿着的衣服价格不菲,而且上车之后便显得十分紧张,很有可能随身带着大量现金。
自信满满的李玉方率先出手,他坐到了那名男性乘客的旁边,想尽办法接近他的皮包,但火车又过了一站的时候他却没有丝毫进展,最终只能回到黄庭利旁边说那个人很难对付。
黄庭利听罢便拿了一张塑料布铺在了火车的过道上,在那个男人身旁躺了下来不一会儿更是响起了鼾声,就连小偷们都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一会儿只见黄庭利伸了一个懒腰,慢慢将那张塑料布收了起来,之后他便邀请小偷们一起到餐车吃饭,在点菜的时候黄庭利显得十分大方,在乘务员走后他才从包中拿出了七千元人民币的巨款。
这让李玉方一伙儿目瞪口呆,再加上黄庭利出手阔绰,看起来很讲义气,众人便决定认他做新的大哥,黄瘸子盗窃团伙的雏形也得以建立起来。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黄瘸子凭借着过人的盗窃本领在哈尔滨地区屡次犯下大案,他们团伙的名气在小偷圈子里也越来越响。
为了扩大偷盗范围,黄庭利甚至将小偷们分成了三个小组,分别为在京广、京兰铁路沿线列车上进行偷盗,以及南下支队和北上支队。
随着其团伙规模的不断扩大,贼王黄瘸子的说法不胫而走,许多小偷对于他的这个名号并不服气,黄瘸子听说这件事之后,在上海举办了一次“小偷大会”,召集全国各地的小偷齐聚到这里,比拼偷盗技巧,结果在多项比赛中,黄瘸子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冠军,这让他贼王的称号愈加响亮。
三、盗窃团伙的覆灭随着黄庭利的名气越来越大,慕名而来加入其团伙的小偷也越来越多,为了方便管理,黄庭利要求他们每个人都要起一个花名,并对这些人进行军事化管理。
他要求下属必须保持个人形象的整洁,在列车上除了行窃之外还要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以此来降低别人对自己的怀疑。
一次,在他们偷盗结束后,甚至还有列车员提出要给他们写感谢信,因为他们在车上帮助了多名老人。
不过实际上这些规矩都是黄庭利为了控制下属采取的手段,他提出的所谓两不偷即不偷穷人,不偷孕妇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形象,便于对下面进行控制,他并非真的是什么大善人。
在黄瘸子的领导下,他的盗窃团伙在东北、华北等地疯狂作案,让百姓们的正常出行受到了严重影响,即使83年刚刚进行了严打,他们的行为也丝毫没有收敛,这让公安干警们盯上了他们。
1984年的时候,在河南新乡附近的列车上连续发生了两起重大盗窃案,共涉及资金两万余元,这引发了公安和铁路系统的高度重视。
他们开始在河南等地展开了大范围的排摸工作,很快这项工作就有了收获,办案人员从补货的小偷手里得到了一份名单,上面都是黄瘸子、八戒一类的代号。
一位经常抓捕小偷的警察认出了名单上的几人,并断定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盗窃团伙。
于是警方立即派人盯上了几名有前科的罪犯,并将他们抓捕归案,审讯中他们交代这些人都是黄瘸子盗窃团伙的成员,在他的带领下团伙做了不少大案要案。
不过在认罪的同时,他们对于黄庭利也有着很强的自信心,并声称警方是不可能抓住黄庭利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被抓到过”。
警方自然也知道抓捕黄庭利的难度,为此他们联系了全国多地的公安系统,要求他们在黄庭利团伙经常活动的地区布下严密的监控,还发动当地的群众一同加入到抓捕工作之中。
在警方的天罗地网下,黄庭利终于露出了蛛丝马迹。
原来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黄庭利在很早之前便在山东准备了一处藏身地,并且还在那里娶了一位姑娘。
他本以为藏身于远离作案地点的山东就可以高枕无忧,但他在潍坊活动的时候还是被当地的百姓认出。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并没有立即开展抓捕,而是在其住所四周布置了严密的包围后才冲进了黄庭利的住所,这位名噪一时的贼王终于落入了法网。
在黄庭利被捕之后,公安部门和法院便开始审理其犯下的一系列案件,由于黄庭利团伙作案时间跨度大,影响范围广,因此案件的审理持续了很长时间。
最终,法院认定黄庭利一伙儿盗窃数额十分巨大,对社会治安影响十分严重,最终判处黄庭利死刑,其他团伙成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罚。
黄庭利虽然有着过人的偷盗技巧和不俗的领导水平,但是在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面前其终究只是一个跳梁小丑,这种危害社会发展的团伙最终一定会受到正义的制裁。
注:
本文关于黄庭利的相关内容,参考自《东北贼王黄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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