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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市反腐电视剧全集(执行20集全集免费看)

东海市反腐电视剧全集(执行20集全集免费看)

更新时间:2022-03-08 20:30: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管筱璞

“看到曾经熟悉亲切的同事成为反面教材,让我深受触动。”近日,贵州广电传媒集团纪委利用本集团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针对集团直管企业和总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目的是强化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月23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贵州广电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胡宝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事实上,广电领域并非“隐秘的角落”,领导干部一旦放松自我要求,等待他们的将是摘去耀眼“光环”、业内名声不保,多年的苦心经营付之东流。

打开电视,精彩纷呈的剧集,创意满满的广告,令人目不暇接。然而,光鲜亮丽背后,利益的诱惑不断考验着广电人的职业操守。记者梳理近两年相关案例发现,广电领域腐败主要集中在电视剧购销、广告投放、违规侵占业务返点等方面。

在投资合作、购销发行环节收受贿赂

“被告人陶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488万元上缴国库。”6月24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陶燕,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曾一手打造《中国梦想秀》《十二道锋味》等多部知名栏目。这位圈内公认的“金牌制作人”,如今却黯然落幕。

据了解,她执掌的总编室,负责台里的影视剧购销、自制剧制作和版权管理。一次偶然的交谈,陶燕从北京东海麒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胡某处得知,对方正在筹拍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考虑到导演、演员尚未确定,风险太大,陶燕并未响应胡某的投资建议。

几个月后,陶燕得知该剧新媒体版权有所进展,向胡某确认后认为基本无风险,便主动提出要投资。胡某为今后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关照,在已无需投资的情况下,同意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资1200万元。后陶燕因资金短缺,向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熊某借款。出于相同的心理,熊某提议以公司名义投资,收益全归陶燕一方,陶燕欣然应允。

2016年9月28日,熊某与东海麒麟签订联合摄制合同。一年后,东海麒麟如约返还投资款、收益款共计2320余万元。因经营不善,熊某无力支付全部收益,仅交付给陶燕488万元,陶燕依然笑纳。

电视剧购销,历来是广电系统的重要廉政风险点。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发行各类电视剧共计254部、10646集,为近五年最低值。即便如此,依然超出了全国四级电视台9000集的年播出承载量。供大于求、供需失衡,加之央视在电视剧领域投入有限,使得省级卫视有了较高的议价能力。

据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剧属于文化产品,缺乏具体量化指标,无法用有形标准评判优劣。购剧环节不透明,决策权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权力过分集中,后果可想而知。

与陶燕“空手套白狼”、仅因一部剧作折戟不同,安徽广播电视台下属安徽华星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潮洋,则多次以“剧本修改费”名义收受贿赂。

得知某校电视中心准备拍摄电视剧《三国》,安徽广播电视台有意投资合作,并安排时任五星东方公司负责人李潮洋负责项目事宜,与时任电视中心主任杨某接洽。

李潮洋与承制方签订《三国》投资合作协议,约定五星东方投资2000万元,享有15%的年固定回报率。此后,安徽广播电视台以3603.6万元购买了该剧的首轮播映权。

在李潮洋受邀参加《三国》电视剧研讨会期间,杨某为酬谢李潮洋,以剧本修改费名义送给他10万元。此后,李潮洋如法炮制,包括《三国》在内,先后在六部电视剧的投资合作中,共计收受115万元。

那么,剧本修改费究竟是劳务所得,还是受贿名目?此案二审时,这成为庭上焦点之一。

杨某证实,李潮洋确实对剧本提出了修改意见,还挂了《三国》的制片人,但他是受安徽台指派参与合作投资事宜,是履行职务行为,且合作协议中并无给他报酬方面的约定。

李潮洋自己也承认,安徽台参与电视剧合拍投资一般在300至500万元之间,而《三国》少有地投了2000万元。由于安徽台的参与,还为对方吸引了其他投资,发行时也更有说服力。对于另一部电视剧,他更是直言,“比较‘狗血’,一线电视台一般都不会购买”,但在他的运作下,安徽台还是参与投资了500万元,为发行提供了一定便利。

另有当事人表示,“剧本修改费”不过是送钱的名义。一是感谢李潮洋合作中的帮助,安徽台是比较有影响的地方大台,其投资有较大市场影响力,会给发行带来便利,也希望建立长期合作拍摄关系;二是想通过合作让安徽台能买这部电视剧。

广告代理权、养生节目中暗藏玄机

对于广电系统来说,广告时段、频道、频率具有排他性,属于注意力经济下的稀缺资源。掌控广告播放权力,也容易滋生腐败。

杨清仿是党的十九大后广东首个被通报“双开”的厅级干部。2006年至2011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复兴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东莞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代理权、投放广告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港币414万元。

在任东莞台副台长期间,杨清仿分管广告经营业务,是广告商眼里的“财神爷”。刘某的广州复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理了一家门诊部,在杨清仿的支持下,得以在东莞台《健康有约》等节目中投放医疗类广告。杨清仿明知其存在热线电话弄虚作假的行为,却“睁只眼闭只眼”、不加制止。

刘某投桃报李,每逢中秋、春节均会送给杨清仿好处费,前后共计人民币130万元、港币308万元。他还通过代杨清仿出资45万元入股某投资公司的方式,赠送杨清仿股份。

不仅如此,杨清仿还慷公家之慨,在投放广告业务及申请赠播、返点优惠政策过程中提供支持帮助,可谓“将权力用到了极致”。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清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杨清仿与他人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362万元及孳息,上缴国库。追缴杨清仿单独受贿所得人民币1324万元,港币414万元,某连锁公司20%的股份及孳息,上缴国库。

权力集中、资源渠道集中,加之广电集团旗下半商业半行政化的部门、公司越来越多,以权谋私的贪腐行为屡禁不止。曾有业内人士反思,“应采取招投标形式,避免某些人说了算。”遗憾的是,有些招投标流于形式,反倒成了贪腐行为的遮羞布。

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时任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杨茂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6万元。其中,不乏招投标过程中的“意思一下”。胆子越来越大,杨茂甲甚至主动开口索贿。

驰扬广告公司法人周某回忆,杨茂甲曾叫她准备8万元,她就到银行当面取现金交给他。这么做,是希望得到其主管的市场营销部支持,对节目进行改版,提高收视率,另外也担心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会被找麻烦。这已经是她第五次送钱给杨茂甲。此前一次送出1万元,希望为该公司被停播的养生节目尽早恢复。

高管敛财的默契

2019年12月18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武汉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李景成、原武汉广播电视台规划发展部(产业办)副主任武建刚犯贪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0万元,相关赃款发还武汉广播电视台。

二人双双落马,主要与套取经费有关。武汉市广播电视局曾成立卫星节目落地管理办公室(简称落地办),负责全国各地卫星频道在武汉入网、落地的收费及服务工作。按照卫星落地收入分配及管理政策,每年落地收入会返还一定比例作为落地办经费。

此后,时任武汉市广播电视局采编中心主任李景成、落地办副主任武建刚利用职务便利,从落地办经费中多次领取奖励。经共谋,二人隐瞒已按年初商定标准实名领取相应奖金的事实,明知时任局长吕值友等人不属于发放奖励人员范围,仍以发放“落地年终奖”的名义,向吕值友及自己等人发放奖励。

几年下来,二人指使工作人员陈某以稿费、劳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伪造领款单,从落地办经费中套取资金359万元,用于发放“落地年终奖”。值得注意的是,吕值友调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后仍欣然“捧场”,应邀参加老东家举行的全国落地工作会议,以新身份对前来参会的外省卫视领导做了承诺和说明。之后,武汉广播电视台当年的落地收入应声而涨,达1.5亿元。

人虽走,茶不凉。在此期间,李景成、武建刚仍按照吕值友调职前的做法,继续向其发放“落地年终奖”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不仅是节目制播、广告投放、卫星落地等领域,在资本浪潮中,个别广电大鳄也“长袖善舞”。

2011年9月,经上级批准,广东省广电公司出资3亿元设立广东宏业广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电基金”)。该基金与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投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后者负责管理。杨清仿当时任省广电公司分管财务部、投融资业务的总会计师,按照班子会议的要求,为广电基金募集到了3.62亿元社会资金。

按中广投公司的内部规定,项目组成员成功募集到资金,可获得1%的募资奖励金。但这一条并不适用于杨清仿,因为他既非该项目组成员,且作为省广电公司高管,不能收取兼职企业的奖励或报酬。这令他很不甘心。

于是,杨清仿与时任中广投公司副总经理高曲勤商定,以高名义向中广投公司申领362万元募资奖励金,杨清仿再分给高好处费。按规定,广电基金财务由省广电公司负责。于是,就达成了“我给你批钱、你给我返点”的默契。经分管省广电公司财务部的杨清仿签字同意,广电基金向中广投公司支付了基金管理费共计1830万元。

没过多久,中广投公司总经理郑某、副董事长吴某等人“知恩图报”,在明知杨清仿、高曲勤均不应获得奖励金的情况下,仍支付了上述362万元。除去支付相关运作税费,杨清仿实际分得286万余元,高曲勤实际分得45万余元。

深挖案件根源,建设清廉广电

事实证明,反腐败没有禁区、永不停歇。

随着陶燕案尘埃落定,浙江广电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通报相关情况。集团各单位部门按照党委统一部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积极推动清廉广电建设。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集团党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集团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集团党委书记与下属部门单位一把手、部门单位一把手与内设科室负责人分三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此基础上,浙江卫视还与频道内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签订了272份廉政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紧责任。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梳理排查,举一反三、防范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影视节目生产、节目版权购销等制度规定,确保制度执行落实落地。

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深刻分析案件成因和制度漏洞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

公司党委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视整改、干部选拔任用整改、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有机结合,统筹实施整改。班子成员组成8个督导组,深入16个分(子)公司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5个。

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还就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封堵制度漏洞。组织对现有174项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监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财务管理、招投标采购和发展费管理等41份制度规定,制定《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党委班子成员挂钩二级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促使权力在纪法轨道平稳运行。

广电反腐,仍需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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