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网讯 市民徐先生买了一台“问题”电视,而商家不给换。昨天,记者从环翠区消协了解到,经过多次协商,徐先生和商场总算达成了和解。
几个月前,徐先生在市区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因当时新房尚未装修完毕,还不能住人,所以电视买来后就一直放着没用。等到十月底,徐先生搬入新房后却突然发现,每当电视打开时,屏幕上就会有条白线在左右来回跑动。
于是,徐先生就跟商场取得联系,要求他们派人来维修。维修人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就在现场对电视进行了调试,调试过后,白线当场消失了。可没过几天,电视屏上又出现了白线的身影,维修人员再次调试了电视,调试结果良好。
原本以为电视这下就彻底好了,但就在12月初的一天,白线竟又“调皮”地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上,这下可把徐先生气坏了。他找到商场负责人,以电视连续两次仍未维修好为由,要求更换一台新电视。但商场坚持认为电视没质量问题,出现白线是电压不稳或信号不好的原因,就拒绝了他的要求。
因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徐先生就将此事投诉到了环翠区消协。据工作人员介绍,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而在这起纠纷中,徐先生是在五月份购买的电视,尽管他是在十月份才使用的,但整机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而电视的售出日期已超出15天,所以他不能要求更换新电视。
昨日,记者从环翠区消协了解到,经过多次协商,徐先生不再坚持让商场更换一台新电视,但商场需要继续对电视进行维修。
(威海晚报记者 张纹纹 通讯员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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