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晓 通讯员 董德营
咨询者:洛龙区消费者王先生
答复者:市消费者协会
关键词:“三包”服务
日前本报消费维权热线接到洛龙区居民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他告诉记者,上个月自己参加市区某商场有奖活动买了一台电视机。新电视机买回家几天后有重影,他向出售该电视机的店家反映情况后,店家给予调换。可是,新调换的电视机使用一周内又出现图像不清问题。他担心因此影响电视机使用寿命,再次向店家反映问题后,对方不予理睬。王先生说,现在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维权。
接到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记者联系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请他们支招儿。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正常情况,售出该电视机的店家应继续提供“三包”服务,即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检查新调换的电视机图像不清晰问题原因何在,看看是显像的对比度调整没到位问题,还是电视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若是前者——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专业服务人员很容易就能解决问题;若是后者,店家应对售出产品存在的瑕疵担责。
新“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他购买电视机的时间应该为店家为其调换电视机的时间,对于其调换电视机后一周内遇到的问题,店家应根据国家规定、“三包”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相关链接
换的货有问题咋办
一是保存好发票凭据,依据法规化解消费纠纷。我国相关部门发布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4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二是让店家负换货没问题的举证责任。《规定》第8条规定:“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