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永远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原型。
影视剧本的工作,就是为演员和观众创造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要具备所有现实的真实性,才能够引人入胜。很多编剧,甚至作者,在创编自己的人物是,不敢过于毁伤心中的形象,怕伤害人物本身,尽管他是个虚构的。这往往会导致影视作品的戏剧性和矛盾冲突不足,失去了欣赏价值,但是戏剧性过大又会显得故事不够真实。因此,完全虚构的人物形象,往往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作品人物的是否有现实原型,即影视创作的真实性问题,即便作为纪实文学,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尊重真实,因为作者本身和史料的局限,决定它不能完全反映现实情况。影视作品的真实性,其实是个伪命题,在文字到影像的过程中,也有取舍的过程,是在作者和剧本的基础上,导演重新构建的人物,这已经是艺术的再加工,早就偏离了所谓的真实人物(如果有原型的话),唯一留下来的,只能是作品的精神。
当然,现实中也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事件,甚至超越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东西也都有可能被吸收进入影视作品,尽管这个“真实”看上去更加虚伪。即便是完全虚拟的人物,比如玄幻世界的剑侠飞仙,只要故事情节生动,也会让人完全沉浸其中,产生共情效应。编剧和导演们要做的,只是必须自己先完全相信所创造的人物形象,然后才能给观众一个全身心带入的感受。
其实,影视剧中的人物形象,是否可以被人接受,最重要一点,是这个人物能否贴合影视作品的主基调,这与小说创作的道理是一样的。只要在这个电影的世界里他做的事情符合人物逻辑和动机,那就是合理的。否则,就算把真实原型和真实事例原样接放进去,也会显得格格不入。
人物当然是需要原型的,这个原型,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的人,更有可能是现实中认识的人的集合,或者新闻报道里看到的某个线索的重塑,有可能是某本书或资料中里看到的人的片段,这些无意中吸收的东西,都算人物原型的一部分,这些素材的集合,最后都能复合成你要写的人物。这个人物从广义上来讲,也是现实中的真实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