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成年人的世界
没有容易二字
其实...
容易胖、容易老
容易头发变稀少
还容易买到坏的电饭煲..
容易穷、容易丑
容易变成单身狗
还容易被商家牵着鼻子走..
很不巧
温岭的徐先生
就遭遇了电饭煲的“背叛”...
事件回顾
近日,陈先生在温岭市箬横镇一家电器商行购买了一个全新电饭煲,外盒上印着香喷喷的米饭,价格250元。陈先生开开心心地捧着电饭煲回到家,准备给家人烧一顿美美的晚餐。他想着一家人围坐着吃着香香的米饭,非常期待新电饭煲带来的美味惊喜。
然而,“惊喜”没能实现,“惊吓”倒是不少……“二百五”的电饭煲真的非常“二百五”。
陈先生把电饭煲拿回家插上电,淘米、放水、按“开始”键,然后开始一边做菜一边等待米香味四溢。等他炒好了菜,却闻到了一股焦味,打开电饭煲一看,他懵了,发现电饭煲做出来的米饭焦黑一片,根本没法吃! 起初,陈先生怀疑是自己烧饭方法有误,他再次按照说明书的米量和水量烧了一次,出锅的还是焦黑有味的饭。
在外辛苦工作了一天饥肠辘辘的陈先生又气又恼,他当即将装着焦黑饭的电饭煲送回店里,店家看到此番情景则表示可以送回厂家免费维修。
过了一个多星期,“维修好”的电饭煲回到陈先生手中,他再次满怀期待地烧了一次白米饭。
谁知,烧出来的还是焦!黑!饭!
陈先生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半月,同样的故障维修了4次!电饭煲依然是“焦”饭煲!问题无法解决。
陈先生耐心告罄,忍无可忍,他强烈要求店家退货或者换货,却被店家告知电饭煲已经售出一个多月了,只能维修,无法退换货。无奈之下,陈先生拿起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帮助陈先生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和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经过调解协商,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一个全新的电饭煲。对此结果,陈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类商品时,应保留好购物发票和三包凭证,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商家沟通反馈。遇到商家拒不履行义务的事件,可以拨打12345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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