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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电饭煲官方旗舰店正品(苏泊尔老款电饭煲官方旗舰店正品)

苏泊尔电饭煲官方旗舰店正品(苏泊尔老款电饭煲官方旗舰店正品)

更新时间:2021-12-02 14:06:5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为820,817,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 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中国厨房小家电的领先品牌,是中国炊具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创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中国杭州,共拥有5大研发制造基地,分布在玉环、武汉、杭州、绍兴和越南胡志明,总共10,000多名员工。

法国SEB集团与苏泊尔公司战略合作关系始于2006年,现SEB集团已成为苏泊尔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SEB集团持有苏泊尔81.18%的股份。SEB集团拥有超过150年的历史,是世界知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和小家电制造商,每年约有2亿件产品行销全球150多个国家。

苏泊尔的主要业务包括明火炊具、厨房小家电、厨卫电器、生活家居电器四大领域:

(1)明火炊具品类主要产品:炒锅、压力锅、煎锅、汤奶锅、蒸锅、陶瓷煲、水壶、刀具、铲勺、保温提锅、水杯、厨房工具、保鲜盒等;

(2)厨房小家电品类主要产品: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豆浆机、电水壶、榨汁机、电炖锅、电蒸锅、电火锅、料理机、煎烤机、面包机、面条机、电炸锅等;

(3)厨卫电器品类主要产品: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净水机、嵌入式蒸烤箱等;

(4)生活家居电器类主要产品:空气净化器、挂烫机、吸尘器和电熨斗等。

公司生产的炊具及电器产品,通过法国SEB集团销往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全球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得益于国内消费升级和海外SEB订单的持续转移,公司内销和出口业务均实现稳步增长。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到14,187,347,425.7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5%,利润总额达到1,565,127,951.10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8%。基本每股收益1.601元,同比上升21.38%。其中,炊具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4,956,457,064.68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75%;电器主营业务实现收入9,077,060,407.64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9%。内销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10,082,787,349.27元,同比增长21.00%;外贸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3,975,021,267.70元,同比增长13.21%。

(1) 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情况

1) 产品战略

在报告期内,苏泊尔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战略及新品类发展战略,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炊具方面,2017年苏泊尔内销依然实现销售与利润的双增长。根据GFK监控的中国30个重点城市炊具市场份额数据显示,2017年苏泊尔炊具七大品类的市场份额依然保持绝对的领先地位。在新品类发展上,陶瓷煲品类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厨房用具品类通过对刀具和水杯品类的产品创新升级与品牌推广,实现了线下零售渠道和线上电商渠道的双增长;2017下半年推出的珐琅铸铁锅,以漂亮的外观及多功能的烹饪受到了消费者及零售商的一致好评;水杯品类在2017年采用Tritan材质进入塑料杯细分市场,并在下半年上市针对年轻消费群体的极光系列及WOW系列保温杯,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苏泊尔在水杯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电器方面,苏泊尔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引领行业发展,新蒸汽饭煲、精钢球釜鲜呼吸100电压力锅、珐琅铸铁电炖锅、真空破壁料理机等产品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其中“真空破壁料理机”和“珐琅铸铁电炖锅”获得CMF设计大奖。根据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监控数据显示,苏泊尔在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五大品类的合计线下市场份额全年累计达到29.3%,稳居行业第二。生活家居业务持续保持健康发展,2017年苏泊尔持续拓展空气净化器、挂烫机、吸尘器等产品线,在满足了消费者健康、安全家居生活需求的同时获得了销量的高速增长。

2) 渠道战略

随着新零售时代的到来,线上与线下零售模式不断融合。苏泊尔作为行业领导者,仍坚持以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以强劲的新品拓展能力和优秀的服务获得经销商与零售商支持的经营战略。2017年苏泊尔被家乐福评为“最佳合作伙伴”,在华润、苏果、人人乐被评为“VIP合作供应商”。

在三四级市场开拓方面,苏泊尔继续积极推动并进一步深化三四级市场发展战略,在人员布局、产品研发、市场资源、渠道客户扶持等方面加大投入,不断提升终端覆盖率、覆盖密度及单店销售产出。

报告期内,苏泊尔持续加大电子商务渠道建设,电子商务业务保持高速增长,电商渠道在苏泊尔整体销售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在天猫双十一大促活动中,苏泊尔多个品类单品获得所属类目销售排名第一。根据奥维监测的市场份额数据显示,2017年苏泊尔厨房小家电五大重要品类合计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二。

3) 品牌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实施“有家就有苏泊尔”年度传播主题,不断推进品牌建设,品牌主体知名度和偏好度持续提升。

根据尼尔森2017年度研究报告显示,公司在厨房用品领域主品牌无提示知名度和明火炊具无提示知名度保持行业第一,小家电的无提示知名度继2016年首次成为行业第一后再次保持行业领先。在2017年度BrandZ 《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榜100强报告》中,苏泊尔品牌价值同比提升35%。

(2) 报告期内外贸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得益于SEB集团订单的持续转移,公司外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实现同比增长13.21%。其中,出口SEB业务同比增长18.61%。

(3) 报告期内SEB融合项目推进情况

报告期内,SEB融合项目顺利推进,双方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

SEB集团业务订单实现两位数增长。双方在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的融合进一步深入,公司整体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017年,公司从SEB集团引入德国家居用品第一品牌WMF,结合之前引入的KRUPS和LAGOSTINA品牌,苏泊尔在高端炊具及小家电的品牌布局已经基本完成。高端品牌业务将成为未来苏泊尔发展的重要增长引擎。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改为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由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改为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由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的,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Frédéric VERWAERDE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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