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英《汉宫春晓图》局部
郑板桥
济南刘家功夫针铺
油炸馓子
◎金陵小岱
转眼间又到了双十一,不少人在付了尾款后,纷纷哀嚎“本月又要吃土了”,然而即使知道“土”难吃,但那双买买买的手也停不下来,购物车里的商品加了一件又一件。若是手机页面穿越到了古代,在古人的购物车里,会有我们喜欢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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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购物也喜欢搜“旗舰店”
在经历了无数次“钱”的教训后,我们现代人在双十一购物也有了经验:尽量买有品牌的商品,最好是去品牌旗舰店买,以及买之前要多看评价,多看买家秀,不要迷信卖家秀。毕竟,拥有正规商标的产品无论是口碑,还是质量,都会有所保障。
此刻,你千万不要得意自己这点小小的购物心得,因为古代的商家早就深谙此道。宋代时期的商品经济高速发展,以家庭或家族形式从事手工产品制作很普遍。在这些产品上市以后,商家就得想办法搞促销,好把产品给卖出去。只是同行竞争太过激烈,总有几家卖的产品一模一样。
此时,为了竞争,也为了区分产品,聪明的古人就在这些产品上标注了制作者的姓名与字号。渐渐地,一些产品就形成了区域化生产,买家在购物的时候,只要搜这些产品的旗舰店就可以了,比如他们可以搜“湖州镜”“歙州砚”“蜀锦”……
为此,南宋太平老人在《袖中锦》里还给各个品牌旗舰店做了“攻略”,列举了当时的“天下第一”, 有监书、内酒、端砚、蜀锦、定瓷、浙漆、吴纸、晋铜、西马、东绢等二十八项。
你看,古人早早就有了IP的概念,知道在产品的制作者与产地上制造流量,打造品牌旗舰店,以吸引买家,只是再好的营销方案被太多的人知道后,也都不好使了。于是,有一个聪明的商家做了一个广告铜牌,为品牌旗舰店打出了商标的概念,即大名鼎鼎的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广告铜牌。这个广告铜牌是全世界最早的印刷广告,有幸留存至今,现被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不得不说,这家针铺的老板绝对是商业精英,他在商标上打了一排字“认门前白兔儿为记”,这是在告诉买家:请认准本店的白兔捣药商标再进行选购哦!这与我们现代人产品详情页上写的“请认准中国XX商标”是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更绝的是在铜牌的下半部分文字上:“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别有加饶,请记白。”
这跟电商平台详情页上的产品介绍几乎一致,意思就是我们家选用了最好的原材料,花费功夫造针,使用方便,假如有人想要批发购买,还可以享受更大的折扣!除了文字外,这家针铺的老板注意到了一个问题,他卖的是针,那么他面对的客户几乎都是女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宋代女子都有机会去读书识字,很多女子不认识广告铜牌上的字。既然不认识字,总会看图吧?
这家店铺老板就开始打造“用户心智”,他并没有在商标上画一个针,而是选择了看上去与针关系不大的白兔捣药图。白兔用什么捣药?当然是杵。提到杵,买家肯定会想起李白那个“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老掉牙故事,卖家也是在暗示消费者:亲,我们制作针也像那个老婆婆一样用心哦!
再加上白兔捣药的形象,又会让人联想起嫦娥奔月的故事,这一下子就用两个大IP概括了产品的特性,想不火都不行。于是,宋代女子每当想买针,就会去搜这个大白兔的商标,卖针的店铺多得是,但能被称得上“旗舰店”的,也只有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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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吃穿用度,古人还爱买艺术品
像针这种极为日常的商品,那是常年躺在古人的“购物车”里,缺了就得买,有折扣就得囤。但除了这些日常的吃穿用度以外,古人还关注精神享受,热衷于买书法绘画等艺术品。
尤其是到了明代,经历过了唐宋两代书法绘画的繁荣发展,明代的书画进入了鼎盛期,当时民间有个说法:“家中无藏字,不是旧人家。”只要家里有一幅名家真迹,那么家中主人的身价立刻成倍数上涨。手头稍微有点钱的文人士大夫,都会想办法去买上几幅字画,于是有的商家就看上了这个“商机”。书法绘画的交易均由专职书画商人经手,市肆操作,价格层次清晰,并且书法绘画的价值不断上升。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描述过书法绘画市场的火爆,说到了嘉靖末年,各地巨贾“不惜重资收购,名播江南”。
我们所熟悉的“明四家”,即文徵明、唐寅、仇英、沈周,他们的书画作品曾火爆了市场,尤其是类似煤老板这样的土豪,喜欢给自己挂个艺术的门面,于是名家们的书画价格在市场上一升再升。
据载,仇英曾长期在大收藏家项元汴家蹭住,于是项元汴就让他画幅画抵“生活费”,仇英就给他画了一幅《汉宫春晓图》。这笔“生活费”还真不低,最后以两百金的交易价创下了新高。
然而能买下这些名家字画的人毕竟是少数,普通老百姓想买点字画,提升个人艺术品位,就只能在各种节日里,去集市上买。集市上最好卖的居然是“高仿货”,买不起真迹,买个假的还不行吗!你可千万别小看这些伪作,据说当时临摹名家作品的作伪者能获得不菲的收益,也就是所谓的“伪貌其笔以衣食者无数”、“时砚食之士,沾脂泡香,往往自润”。
明代的这些艺术家们还都比较矜持爱面子,他们靠卖字画赚钱,但都得找个中间商去交易,到了清代郑板桥这里,就完全没有这回事儿。当年,郑板桥在老家兴化当了几年私塾老师后,因为收入过低,无法养活一家老小,迫于生计,郑板桥只好背井离乡,去扬州谋生。
明代书画市场的火爆又延续到了清代,所以郑板桥的谋生手段很简单,就是去扬州卖画。郑板桥在扬州卖画的同时,他还很善于观察市场,他不仅熟悉各路名家的书画风格,更是得出了一个结论:想要在这么大的市场里分出一块蛋糕,那就得有自己的特色。
早年在扬州卖画的郑板桥穷困潦倒,在经历了一番宦海沉浮后,郑板桥在绘画上的名气也大了,于是晚年的他决定重新回到扬州的街头,继续卖画。此时的郑板桥已与当年不同了,他卖画可傲娇了,绝不像前人那样羞羞答答,他还制定了《板桥润格》,成为了中国画家明码标价卖画的第一人。他还特意强调:亲,你们千万不要拿点礼物啊、吃食啊来充当银子,你送的我未必喜欢,但你要是直接给现金,那我一定会很高兴,我一高兴,自然就画得好!另外,我再重申一遍,一定要记得给我现金啊!我不接受赊账哦!
从明清这些有关于买卖字画的趣事就能看得出来,古人在买买买的同时,不仅仅关注于吃穿用度,对于艺术的追求,那可真是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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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践行“乡村振兴”,主动为荠菜和馓子代言
说起购物节的买买买,购物车中绝对少不了特色美食。尤其是去年疫情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为了帮助农民卖滞销的农产品,特意请了一些明星去直播间带货,为农产品代言。不少明星为了做公益,不收取任何代言费,主动走进直播间带货,没想到他们不仅把滞销的产品卖空了,还让一些冷门的地方特产上了热搜,直接打开了吃货买家们的新世界。
这个事情,苏东坡至少干过两回。当年他在四川老家时,就研制出了一个美食叫“荠菜粥”,味道不仅异常鲜美,可以与海陆八珍相媲美,还能治疗疥疮。他曾经给一位患疮卧床的朋友徐十五写了一封信,在信中详细地描述了他制作荠菜粥的方法:“取荠一二升许,净择,入淘米三合,冷水三升;生姜不去皮,捶两指大同入釜中;浇生油一蚬壳,当与羹面上不得触,触则生油气不可食;不得入盐醋。君若知此味,则海陆八珍皆可鄙厌也。天生此物以为幽人山居之禄,辄以奉传,不可忽也。”
后来,苏东坡去杭州上任。当时杭州的郊外田野间开满了荠菜花,有谚语曰:“三月三,荠菜花儿上灶山。”在吃荠菜的时节,农村的孩童用小刀挑取了田边地旁的鲜嫩荠菜,然后一筐筐地送到城里来卖。只是当时的杭州市民只会将荠菜用来清炒,或是加点切成丁的豆腐干,再浇点麻油凉拌,好吃是好吃,但吃来吃去就这两个方法,也容易腻。
此时,苏东坡研制的荠菜羹食谱被传播开来,一时间,杭州流行起了吃荠菜羹,郊区的新鲜荠菜也就更加畅销,当地百姓的收入也得到了提高。据说后来南宋诗人陆游住到杭州的孩儿巷时,还按照方子做了一遍,一口喝下去,惊为天人。
据《鸡肋编》记载,再后来苏东坡被贬到了儋州,他又主动给美食代言了一回,这一次他想精准扶贫的是邻居老妪。这个邻居老妪早就听闻苏东坡学识过人,多次向他求诗文。苏东坡心想:你求我其他的诗文也没用,不如给你做个代言吧!
苏东坡瞄上了邻居老妪卖的馓子,毕竟好吃啊!到了儋州以后,他隔三差五就要去隔壁买点吃吃,于是他大笔一挥,写了一首《戏咏馓子赠邻妪》:“织手搓来玉色匀,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知轻重,压匾佳人缠臂金。”居然把油炸馓子比喻成佳人手臂上缠的金钏,谁能受得了这种形容的美食诱惑?
写完后,苏东坡的这位邻居老妪就把这首诗贴在了家门口。一时间,这位邻居老妪的油炸馓子成为了“网红美食”,自然收入也增加了不少,而馓子这种美食也得到了推广,至今都是我们茶桌上常见的茶点。
苏东坡干的这两件事,用我们现代的说法就是“乡村振兴”,通过自己的影响力为当地土特产和美食做宣传,既解决了当地百姓的生计问题,又为美食文化做了一次推广。所以,我们现代人在购物节买买买的同时,还得向苏东坡他老人家学习,在购物车里加一些扶贫项目的农产品,这样不仅可以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还能吃到美食,简直就是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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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购物节买买买以后,总有一些商品不如意,那么古代的消费者有权益保护法吗?别急,还真有,不仅有,还特别狠。
我们现代人在买买买之后,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而在唐代,据《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那么买回家的产品在三天内发现有问题的,都可以找卖家退货。假如卖家拒绝退货,那么就可以去官府举报,由官府强行下令让卖家退换商品。你以为卖家同意退换就完了吗?不,还要挨40鞭子才能走人。
在唐朝,最严苛的当属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据《唐六典》记载,只要食物变质,商家必须立刻焚烧,否则就要被打90廷杖。如果是在知道食品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在销售的话,若致买家生病,卖家直接蹲大牢,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若是吃了变质食品导致买家死亡的,那么卖家要被判处绞刑。
除此之外,唐代对于商品上架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唐六典》中规定道:“布帛皆阔尺八寸、长四丈为疋,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绚,麻三斤为綟。”也就是说,不是什么东西都能随便上架,任何物品都有一个标准,如果不达标是不允许销售的。
到了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大多数卖家都是诚信做生意,但总有一些小商贩喜欢“投机倒把”,比如在鸡里塞沙子,鹅羊的肚子里吹气,把鱼做成注水肉。于是,宋代政府颁发法令让商人们组成“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经营活动。这就跟我们现代人做生意必须有营业执照,并且每个公司都有行业管理协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监督是一样的,不得不感慨宋代人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超前意识。
明代对于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就更严格了。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设兵马司,兼管市司,并规定在外府州各兵马司“一体兼领市司”。后来,明成祖朱棣即位,他又设立了城市兵马司,“兼领市司”。待迁都到北京后,对于市场秩序的管理就更细化了,朱棣要求每三天检查一次,检查卖家们的度量衡,以及考察那几天的物价。
清朝除了沿袭前面几个朝代的管理办法,还特意对“欺行霸市”的行为作出了强调。没有营业执照的、私分地界的、不准别的商家在附近开店的、将地界议价的、车户设立名牌,独自霸揽且不允许他人揽云的等等行为,全部都先拘留两个月,还要打一百大板。
在古代,当一个诚信经营的商家是多么重要,否则的话,除了罚款坐牢,还得被打个半死。反过来说,古代消费者的购物车真是被保护得极好。
由此可见,古人在买买买方面,似乎不比我们懂得少,但无论是古人,还是我们现代人,都得记得一条:按需购买,杜绝浪费。
供图/金陵小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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