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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饭煲不能放客厅吗(电饭煲可以在客厅用吗)

电饭煲不能放客厅吗(电饭煲可以在客厅用吗)

更新时间:2022-01-20 05:10:0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下班路过某公寓门口,突然一口锅“从天而降”,所幸未被砸中。近日,合肥市民小陈经历了这惊魂一刻。9 月1 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获悉,发生在包河区的这起高空抛物,是嫌疑人因生活不顺心所为。目前,涉案女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 月13 日傍晚,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接到市民小陈报警称,他下班经过包河区某公寓楼门口时,楼上突然掉下一个电饭锅,险些将其砸中。接到报警后,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立即开展侦查。因该公寓楼有30 多层,一时无法确定抛物的具体房号。民警分组挨家挨户敲门询问排查,最终找到了嫌疑人潘某。

经调查,8 月13 日18 时许,潘某在宿舍里做饭,因为生活工作不顺,心情郁闷烦躁,遂将电饭锅摔到客厅地板上。随后,潘某打开房门,通过公共楼道的窗口,将电饭锅从13 楼扔了出去。公寓楼门口的监控显示,事发前,门口有多人正往外走,电饭锅从13 楼坠下时,分散成几部分落地。突如其来的“飞锅”,吓得一名女子后退几步,躲到墙边。随后,大家纷纷向上望去,寻找肇事者所住楼层。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其将电饭锅从高楼抛下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追悔莫及。目前,潘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男子高空抛物被抓后再次作案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6 月,合肥包河区格林丽景小区,一辆私家车车顶被高空抛物所砸。一个月内,该小区有两辆车先后“中招”。

无独有偶,今年8 月,在淮南一小区内,一个麻将从12 楼扔下,砸中一名电动车车主头部。民警在28 层高的居民楼里逐户排查,最终揪出了肇事者。

今年7 月,六安市检察机关先后对两起高空抛物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其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六安市裕安区,被告人是现年53 岁的杨某。据裕安区检察院指控,自2020 年2 月27 日起,被告人杨某酒后多次从其居住的31 楼家中,将咸菜坛子、水瓶、汤碗、柜门等较重物品从窗口抛下。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侦查,鉴于情节较轻,对杨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3 月23 日17 时许,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杨某再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将停放在楼下的一辆越野车车顶砸坏。杨某家人报案,杨某在家等候处理,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为,杨某多次以高空抛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范】我省将推动高楼装监控防抛物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今年7 月,安徽省住建厅在《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8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表示,今年将考虑会同多部门展开联合整治,防范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抛物坠物现象,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业主居住行为,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同时,推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防范,按照居民意愿,利用公共收益、共同出资等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选择高层建筑物合适部位安装红外线监控,帮助判断行为发生楼层及行为人,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此外,加强高层建筑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在新建住宅小区加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智慧安防纳入老旧小区完善型改造内容。

【法规】在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将重罚

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意见》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将于明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 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合公新 汪佳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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