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份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起诉格力电器及相关经销商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法院分别判决格力侵权,赔偿9600万、7060万,合计约1.67亿元。
两份判决书均围绕一项压缩机专利展开,专利号为ZL00811303.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信息,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4年9月29日,原专利权人为东芝开利株式会社,专利已于2020年9月4日终止。
2018年12月,奥克斯向东芝开利购买了上述压缩机专利。2019年1月,奥克斯以此专利侵权为由向格力发起诉讼。原告奥克斯电器诉称,经过技术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已经落入了原告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被告格力电器制造侵权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经销商等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下架电商产品、承担诉讼费用等责任。
对此,格力电器辩称,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构成侵权;被告涉案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侵犯涉案专利权;原告请求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董明珠曾将奥克斯称为“专利流氓”,还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政府部门研究如何有效规制“专利流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预防、遏制像奥克斯这种为了打击同行企业,购买即将失效的国外专利“倒打一耙”的现象。
今年6月,董明珠再次针对“格奥之争”放话:格力电器跟奥克斯还有一个官司,这次诉求更高,一个多亿。其中的官司可能就是这次法院判决的案件,如此来看原来信誓旦旦的格力电器这次惨遭“打脸”。
12月8日,针对“被判赔偿奥克斯1.67亿元”,格力方面回应称,目前案件仅是一审,已经提起上诉,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奥克斯方面则表示,无回应计划。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关于专利权的诉讼最早在2015年12月,至今相关文书高达121篇。而天眼查司法风险信息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有关专利权的诉讼有至少78件。此前多场官司,奥克斯空调累计被判赔偿格力电器近5000万。
格力与奥克斯这两个“对头”不光在专利上“大战百回”,在其他方面一样针锋相对。
2019年6月10日,格力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举报信,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当天奥克斯公开回应称,格力电器举报漏洞百出,正值“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对品牌进行公开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据悉,2020年4月10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被处以“责令改正,处罚款十万元”。
格力今年祸不单行,今年10月,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美国司法部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
其市场表现更是几近腰斩,自去年12月初高点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持续调整了一年,期间累计跌幅达到44%,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12月8日跌至36.51元。
此前,华尔街见闻曾提及,10月底发布的格力第三季度公司营收470.83亿元,同比下滑16.5%;归母净利润61.88亿元,下滑15.66%。然而156亿元净利润水平直接回到2017年同期,而盈利能力却已大不如四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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