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7日讯11月15日,王先生向信报全媒体热线(0532-80889431)反映,今年11月份他在海尔商城官网上购买了一台统帅4K电视,到货后王先生发现电视的显示屏上有多处坏点。按照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王先生联系了海尔商城要求退货,而海尔方面以“签收后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
11月8日,王先生从海尔商城官网上订购了一台统帅4K电视TS42,10日下午4时许到的货。王先生称,因为当时自己正在上班,是家里人代为签收的。
下班后回到家王先生测试了电视,他发现屏幕上有好几处坏点,有一处地方最为明显,四五颗坏点连成了一条线。王先生说:“当时签收商品的是家里人,他们不太懂电子产品,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而我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刻联系了海尔商城方面要求退货。”但海尔方面以“货物已经签收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当王先生一再声明商品有质量问题时,海尔表示他们会在12日下午五点半派售后人员上门检查。
在12日晚10点,海尔的售后才来到了王先生家里。王先生回忆道:“售后简单看了看电视,说这种坏点很正常,不属于质量问题,他们无法处理。我说那么网购7天是可以无理由退货的,售后说这不属于他们管,他们会联系相关负责人,让我等消息。而我一直等到15号,海尔方面都没有和我联系。7天的退货期就这么被耽误了。”
11月16日下午,为了了解情况,信报全媒体联系了海尔售后。说明事由后,售后人员表示会立刻联系相关负责人,并在下午5时之前给出回应。但截至发稿,海尔方面仍然未作出回应。
事实上,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已有相关规定。在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文 信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陈泓佳 图片来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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