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法院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官方文件显示,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11月10日裁定,谷歌(Google)的购物业务(Google Shopping)反垄断上诉案败诉,谷歌或将面临24.2亿欧元(约合179亿人民币)的罚款。该处罚是三项反垄断处罚中的第一项。
据了解,此判决是维持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4年前的反垄断裁决。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裁定谷歌“滥用”其在欧盟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13个国家“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非法操纵购物广告搜索。
(来源:欧盟法院官方文件)
11月10日收盘,谷歌下跌2.03%,最新市值1.94万亿美元。
到底发生了什么?诉讼案关键信息梳理
由于受到美国和欧洲竞争对手的投诉,欧盟委员会早在2010年10月便开始对这家互联网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
2015年4月,欧盟竞争管理机构指责谷歌干预了互联网的搜索结果,使其更有利于自家的购物服务,损害了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利益。谷歌否认了这些指控,称其是创新并“增加了欧洲消费者的选择”并同时促进了竞争。
2016年,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上任,对谷歌态度强硬,反垄断调查加速。
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裁定谷歌购物广告业务违反反垄断法规的相关规定,判罚24.2亿欧元(179亿人民币)。这笔罚单在当时是欧盟建立以来最大的一笔罚款。谷歌随后对其相关购物服务业务的运作方式进行了改变,但在同年9月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上诉。谷歌称,这项处罚"在法律、事实和经济方面都是错误的"。
2021年11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维持对谷歌2017年上诉案的原判决。据了解,欧盟普通法院是欧盟法律体系中第二高的法院,这意味着后续谷歌还可能向欧洲法院(CJEU)提出最终上诉。
互联网巨头反垄断官司缠身
谷歌的被反垄断之路可谓曲折且漫长。
过去10年间,谷歌已经因为欧盟的3起反垄断官司承受了80多亿欧元(601亿人民币)的罚款,并因此被迫改变业务方式,以便促进竞争。
除此次欧盟普通法院裁决的24.2亿欧元罚款一案之外,第二项诉讼涉及安卓(Android)操纵系统。2018年7月,欧盟委员会判定谷歌“滥用安卓操作系统”并对其处以43.4亿欧元(321亿人民币)罚款;欧委会指责谷歌利用其手机系统的竞争优势,打击对手,并且进一步巩固其在通用网页搜索领域的领先地位。并同时指控谷歌进行了一系列不公平交易,其中包括要求第三方智能手机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谷歌 Play 软件商店,Chrome浏览器等软件。
第三项诉讼涉及在线广告领域。2019年3月,谷歌因在线广告业务违反欧盟竞争规则被判罚17亿美元(108亿人民币)。欧委会指责谷歌通过技术手段偏袒其自有的在线广告展示技术服务,从而打压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出版商、广告商和广告技术服务,并组织第三方获得用户数据,扭曲市场竞争。
谷歌对这两项处罚亦都提起了上诉。
除此之外,谷歌在自己的总部美国也麻烦连连。
2020年10月,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对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同年12月,来自美国35个州的总检察长们指控谷歌利用反竞争行为来维持其搜索业务和广告的垄断地位。这两起诉讼角度略有不同,但都聚焦谷歌操纵搜索的行为。另外,同年,美国共和党10名总检查长也对谷歌发起了滥用广告技术的反垄断诉讼。
此外,今年9月,谷歌在韩国也因“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移动操作系统市场的竞争”而被判罚约1.77亿(11.3亿人民币)美元罚款。
母公司三季度财报数据大好
根据谷歌母公司Alphabet 10月26日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截止2021年9月30日)显示,Alphabet第三季度总营收为651.18亿美元(4167.5亿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的461.73亿美元相比增长41%,不计入汇率变动的影响为同比增长39%;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Alphabet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89.36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112.47亿美元相比增长68%。
搜索及其他业务营收为379.26亿美元,相比之下上年同期为263.38亿美元;YouTube广告业务营收为72.05亿美元,相比之下上年同期为50.37亿美元。
网络营收,也就是谷歌合作伙伴网站通过AdSense计划所产生的营收为79.99亿美元,高于去年同期的57.20亿美元。
广告营收(即以上各项业务的营收总和)为531.30亿美元,相比之下上年同期为370.95亿美元。
(谷歌从2018年第一季度到2021年第二季度营收曲线 单位:每百万美元 来源:Statista)
(谷歌从2002年到2020年营收曲线 单位:每十亿美元 来源:Statista)
欧盟瞄准5大互联网公司
科技巨头公司近年深陷反垄断风波。
欧盟近年来对谷歌、苹果、Facebook(现改名Meta)、亚马逊和微软等5家美国高科技公司都发起了调查。这些公司被统称为GAFAM,他们被指控避税,阻碍竞争,窃取媒体内容,并通过传播假新闻威胁民主。
今年4月,欧盟首次正式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诉讼,指责苹果公司在其应用程序商店设定限制性条款。根据《欧盟反垄断法》规定,被判罚反垄断的公司需要支付其全球营收10%的罚款。按照去年的数据计算,按照去年的数据,苹果可能被罚274亿美元(1773亿人民币)。
今年8月,由于违反了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亚马逊被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罚款7.46 亿欧元(57亿人民币),并要求亚马逊修改某些未公开的商业惯例。
今年9月,由于隐私问题,Facebook旗下即时聊天软件WhatsApp被也爱尔兰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处以创纪录的2.25亿欧元(约合2.66亿美元)罚款。
微软更是与欧盟恩怨由来更久。数据显示,过去十年见,光是因为“搭售”(即将操作系统与其他软件捆绑销售)这一行为,微软就已被欧盟罚款了22亿欧元(约合26亿美元)。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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