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知
清徐各煤改气(天然气)用户注意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
我县将从2022年元旦后
开始发放煤改气用户
2020年采暖季气价运行补贴资金
发放依据及使用方式如下:
1.补贴发放依据:
(1)关于印发清徐县2020年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27号);
(2)2020年采暖季结束后各村抄表上报用户采暖季使用气量数据;
2.以购气预存款方式存入用户燃气帐户内,用户购气时优先使用;
3.此次补贴发放仅限于2020年采暖季使用燃气采暖的IC卡表用户,其余用户不属于本次发放范围(物联网燃气表用户已于2020年采暖季期间在表端由我公司垫资予以补贴)
4.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希望用户合理安排购气时间,佩戴口罩到营业厅办理。
2021年采暖季运行补贴政策不变,在采暖季结束后,根据用户用气情况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农村地区“煤改气”设备使用常识
1. 使用燃气时,灶具应有人照看,注意通风换气。燃气使用完毕,要关好灶具开关,做到人走火灭。长期不用时,要将表前阀门关闭。
2.严禁擅自改动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确需改动的,可拨打抢险和维修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注意经常检查燃气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等。软管严禁穿墙使用,要及时更换(软管使用期限为18个月)。
4.定期使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房间内有天然气泄露气味时,要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到室外拨打抢险和维修服务电话。
5.安装燃气壁挂炉及灶具的房间内严禁有锅炉、煤球炉、柴灶等明火,严禁住人,避免发生爆炸或爆燃。
6.燃气壁挂炉、热水器和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
7. 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防止接口受力松动发生漏气。
8.严禁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作为接地线,避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9.燃气灶具使用过程中,加装“防风圈”、“聚火圈”等装置容易浪费燃气和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风险,请勿使用。
10.注意燃气灶具软管的检查和保护,防止虫鼠啃咬,造成燃气泄漏。
来源/清徐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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