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沈阳燃气集团获悉,沈阳实施的阶梯气价以年为核算单位,并对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壁挂炉采暖户、燃气热水器用户等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本年度结算周期即将结束,还未进行申办的用户,请在12月25日之前持相关证明到所属营业公司网点办理。超过期限没有申办的用户,将错过本年度的相关优惠。
从4月1日起,沈阳正式执行阶梯气价。第一种情况针对家庭人口4人以内(含4人)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内(含280立方米),执行基础气价(2.95元/立方米);280立方米以上至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部分,执行1.15倍基础气价(3.39元/立方米);36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1.5倍基础气价(4.43元/立方米)。
第二种情况针对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户人均年用气量70立方米以内(含70立方米),执行基础气价(2.95元/立方米);70立方米以上至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部分,执行1.15倍基础气价(3.39元/立方米);9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1.5倍基础气价(4.43元/立方米)。
沈阳市针对特殊家庭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壁挂炉采暖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使用燃气热水器用户在普通用气量的基础上增加70立方米/年用气量,比如使用燃气热水器四口之家,年用气量只要在350立方米之内,将执行基础气价,超出部分执行阶梯气价。
新媒体编辑:王晓领
责任编辑: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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