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金娜)10月12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清苑区气代煤和电代煤政策。关于清苑区2018年煤改气工程共涉及哪几个乡镇,共多少户?清苑区2018年煤改电工程共涉及哪几个乡镇,共多少户?气代煤的补贴政策是什么?电代煤补贴政策是什么?2018年冬季取暖季气源能够保证供应吗?下面有13问13答,你想知道的这里都有。
一.在清苑区全域范围内实施气代煤和电代煤要按照什么原则开展?
答:在清苑区全域范围内,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
二.清苑区双代工作的规划布局是什么?
答:以“气代煤为主,电代煤为辅”的规划布局,按照集中供热替代—电替代—管道气替代—LNG替代的次序优选路径,互补推进。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已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区域,不再强制实施改气或改电。
三.清苑区2018年煤改气工程共涉及哪几个乡镇,共多少户?
答:清苑镇、大庄镇、白团乡、石桥乡、何桥乡、望亭镇、孙村乡、臧村镇、闫庄乡9个乡镇2017年开工但未完工的66069户收尾工程。
四.清苑区2018年煤改电工程共涉及哪几个乡镇,共多少户?
答:魏村镇、温仁镇、东闾乡3个乡镇共计5995户。
五.2018年气代煤重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管道气源和管网建设。建设入村入户管线。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配套储气设施建设。
六.2018年电代煤重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炊事用气配套工程。
七.气代煤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每户最高补贴2700元,实际费用低于27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市级、区级各负担二分之一。
(2)给予供气企业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级承担1000元/户,市级、区级各承担1500元/户。不在收取居民初装费、材料费等其他建设费用。
(3)给予采暖用气0.8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960元,由省、市、区级各承担1/3。
(4)取消农村气代煤用户阶梯气价政策。
(5)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
八.电代煤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采用空气源热泵的,按照每户最高17000元补贴。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级承担5500元,区级承担78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2)采用蓄热式电锅炉的,按照每户最高12700元补贴。省级承担3700元,市级和区级各承担45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3)采用蓄热式电暖器的,按照每户最高7400元补贴。省级承担3700元,市级和区级各承担185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4)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区级各承担1/3。
(5)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取消采暖期电代煤用户阶梯电价。
九2018年实施方案中其他相关政策是什么?
答:(1)2018年的气代煤实施企业由市级通过招标重新确定,区政府结合域内保供基础条件和各企业实力以及2017年气代煤改造完成效率,通过比选择优选用。
(2)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沼气、生物质、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可参照气代煤支持政策给予补贴,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用户承担。
(3)电代煤和气代煤涉及的变电站、LNG(CNG)撬装站和储气设施、LPG供气站建设用地指标,由区国土局协调省市统筹解决。
(4)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出台,及时按新政策作出对接调整。
十.气代煤电代煤享受补贴的确户认定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一)气代煤改造。
(1)此政策为2017年制定,上级相关认定基础条件出台后,以上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①居民住户在村内有独院宅基地,取暖季实际有人居住;
②居民住户完成气代煤改造工程,与村委会签订承诺书并拆除原有燃煤取暖炉。
(2)采暖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只能安装一台壁挂炉。
(3)在独院宅基地内有两户以上(含两户)实际居住、并各自有独立燃煤锅炉连接暖气循环系统取暖的居民住户,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认定证明,可分别享受政府补贴。
(4)具备通气条件且燃气只用于生活的村内商业门脸或企业,有居民住户实际居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居民住户在村内有宅基地的,按照相应政策只享受村内壁挂炉和天然气接口费补贴,其余居住地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另一种是同一居民住户在村内无其他宅基地的,所居住的商业门脸或企业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壁挂炉和天然气接口费补贴。
(5)在外务工、经商等不长期在村内居住的,按照相应政策只享受村内一处宅基地的壁挂炉和天然气接口费补贴。
(6)在村内有多处住宅、轮流居住、分别有独立取暖设施的,只享受一次接口费和一台壁挂炉补贴,自居住宅享受政府补贴,其余闲置或出租住宅自行承担改造费用。
(7)准备翻建的老旧危房和政府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认定证明,另行解决;新建未居住的在2017年10月30日前肯定居住,(对2017年开工未完成结转到2018年的改造户,要在2018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否则不予享受补贴)在做出承诺保证后,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壁挂炉和天然气接口费补贴。
(8)有关壁挂炉补贴认定说明明确规定外的其它个别情况,按照从严认定的原则,由居民住户提出申请,村两委审查并公示3天,村内其它居民住户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审查认定。
(二)电代煤改造。
按照“三证合一”(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证或电表票据)的标准以村为单位进行户数登记,村委会确认后安装电取暖设备。
十一.气代煤电代煤不予享受补贴的情况是什么?
答:(1)所有参与本次“气代煤”改造的村街住户,在改造前应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使用各类煤炭及其制品,不签订承诺书的一律不享受补贴。
(2)凡是享受“气代煤”改造补贴的住户,一经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3)因村街住户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气代煤”改造的,财政不予任何补贴,燃气管网建设费、燃气取暖壁挂炉等费用由村街住户自行承担。
(4)各类经营场所、企业商户及公共设施场所不列入补贴范围。
(5)对未列入双代工作计划,自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单位或个人(含已自行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单位或个人),或未严格按市下达任务安排超计划实施的,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支持政策。
(6)凡列入电代煤或气代煤实施方案的农村、农户及相关单位,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以后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十二.2018年冬季取暖季气源能够保证供应吗?
答:2017年负责清苑区煤改气共涉及富瑞康、滨海、新奥、奥嘉四家燃气公司,四家燃气公司均与上游气源单位签订了供气合同。
十三.为确保按时完成气代煤改造任务,区委区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9月—10月在全区开展集中攻坚活动。重点工作是:(1)确保台账精准确户。(2)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3)确保气源保供。(4)完成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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