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后期,指游牧部落从其他部落中分离出来。在此以前,交换只是偶然的现象,游牧部落出现后,它所生产的生活资料不仅比其他原始部落多,而且种类也不同,从而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
这次大分工,有力推动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也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2、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指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发生在原始社会末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金属工具的采用,当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手工业生产,如纺织、榨油、酿酒、金属加工和武器制造等,它们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这次大分工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使直接以交换为目的商品生产开始出现,并使商品交换范围进一步扩大,从而加速了私有制的产生和原始社会的瓦解。
3、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指原始社会瓦解、奴隶制社会形成时出现的一个不从事生产而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阶级。
商人阶级的出现,缩短了商品买卖的时间,扩大了商品的销路,又一次推动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