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到县社保局待遇核发股进行年度审验。
2、居住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在4月15日至6月18日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年审手续;
3、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其亲属携带或邮寄下列资料进行验证:离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以及近期报纸为背景的近照和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或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健在证明,并写明原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1、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到县社保局待遇核发股进行年度审验。
2、居住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在4月15日至6月18日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年审手续;
3、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其亲属携带或邮寄下列资料进行验证:离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以及近期报纸为背景的近照和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或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健在证明,并写明原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